輝縣市法院執行110值班室的電話突然響起。
“‘執行110’嗎?我找到這個陳××了。”對方在電話中說,這個陳××,一直躲在外面,剛回到焦作市武陟縣的家中,“快來吧,好不容易找到的,不能讓她跑了。”
已經是晚上11:40了。
正在值班的干警陳賓、李曉、孫中科等人,趕緊揉揉惺忪的眼睛,驅車趕往近百公里外的焦作。
他們不是在抓捕罪犯,而是對一起經濟糾紛中的被執行人實施強制執行。
近年來,一些人寧愿成為“老賴”也不愿履行還錢義務。
贏了官司,卻因為難以追蹤到被執行人的行蹤,導致債權人應得的債權無法執行。
顯然,債務人的此類行為,不僅有違社會誠信、道德公序,更是對國家法律意志的蔑視與踐踏。
也因此,作為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以及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最關鍵的一環,如何破解“執行難”,便成為各地法院積極探索的重要方向之一。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也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指出,執行工作直接關系到當事人權益的兌現,情況復雜,情形多樣,更考驗法院能動履職的能力水平。
現階段“執行難仍是執行工作的突出問題矛盾。”張軍指出,突出執行的強制性,持續加大執行力度,依法懲治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實現合法權益,依然是執行工作的重心和主線。
“執行工作很辛苦、很不容易,有時(為了找到被被執行人)還需要斗智斗勇,”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新鄉中院”)執行局綜合處一位負責人說,特別是眼下,案件多,很多執行工作中的財產調查,又不能完全依賴線上,需要執行干警線下摸底,執行局的人手不夠,而且,很多時候,“找(被執行)人”是個很難的一個問題。
該負責人說,一方面,被執行人的下落難找、被執行人的財產難查、協助執行人難求;另一方面,找到被執行人的下落、財產或財產線索后,卻無法及時反饋給執行人員,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申請執行人和執行人員,成為破解執行難的一大瓶頸。
執行110
該如何破解“執行難”?
目前新鄉中院結合轄區法院執行工作實際情況健全“執行110”運行機制,以快速反應、高效出警、強制執行的速度和力度,從嚴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切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用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一般而言,執行110采取“1+N+N”工作模式,實行警務化管理,依托執行指揮中心建立24小時執行熱線,探索公、檢、法聯動懲戒機制,主要負責司法拘留、扣車、協助收房以及對涉嫌拒執罪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等,有利于發揮執行強制力和社會威懾力。
在新鄉一些基層法院,“執行110”的模式,不僅貫徹得很徹底,其成效也很快顯現。
其中最典型的,便是上文提及的輝縣市法院。
譬如上文提到的三名值班干警,正是在執行“110”值班時,接到申請人的電話后,連夜驅車趕往焦作。
原本,這是一起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申請人與陳××締結婚約,并先后向陳××支付共計8萬元婚約財產后,對方卻突然消失,申請人將其告上法庭并贏得判決。
之后,經過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干警們的細致查訪,才得知,陳××已經嫁到焦作市。
當天凌晨1點多,值班干警趕到被執行人家中。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協調,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之后不久,被執行人將協商款項交到法院。
三名值班干警再次匆匆返回值班室值班時,時間已經是凌晨3點多。
2024年新春假期期間,當人們闔家團圓共享春節愉快祥和之時,輝縣市人民法院堅持“春節不打烊、執行不停歇”的承諾,嚴格執行110聯動機制值班制度,每天由三名執行干警,一名司機24小時值班,“不分晝夜”地“東奔西跑”。不管是在市內小區、還是在鄉鎮村莊,不管是在繁華道路、還是在鄉間街道,經常能看到他們匆忙的身影“一掃而過”。
為什么春節期間還在加班?
新鄉中院執行局綜合處一位負責人說,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還是因為“找人難”,平時找不到人,執行局的干警們,只能犧牲個人假期,利用放假時機。
輝縣市法院院長劉志飛也說,自從執行“110”值班制度建立以來,輝縣市法院每天都會安排三名干警24小時值班備勤,負責處理8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緊急事件,解決權利人舉報線索不能及時采取強制措施的問題。通過執行“110”,每年執行完畢、執行和解案件數量占比已結案件數量的10-14%。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案件,執行公信力、群眾滿意度有了顯著提高。
此外,針對被執行人“人難找”、物(財產)難尋”的問題,去年,在輝縣市法院設立輝縣市公安局駐人民法院拒執犯罪偵查大隊,聚焦“人難尋、物難找、責難追”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打擊拒執犯罪的威懾力,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共同塑造司法權威,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而輝縣市法院的這些成功經驗,在新鄉市中院的指導下,很快在全市10多個基層法院推廣開來。
在新鄉中院看來,法律既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保證,有著不可侵犯的尊嚴,但作為執行法律的法律人,卻不應該成為冷冰冰的“法律機器”,既要體現法律的尊嚴,又要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體現出法律的溫情。
最高院院長張軍也在今年年初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指出,在執行中,既要讓當事人感受到“力度”,又要能感受到“溫度”。
“執行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強制性依然是執行工作的重心,善意文明執行更考驗能動司法的能力水平。”張軍說,通過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把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依法能動地落到實處。
“力度”與“溫度”
既要感受到“力度”,又要感受到“溫度”……聽起來是不是很“玄”?實際上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做到了,在處置涉案財產過程中發揮執行智慧,采取靈活措施,讓申請人、被執行人、買受人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義,紛紛為執行工作點贊。
“感謝寧法官和其團隊耐心暖心的工作,使我們一大家人還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在一封寫給紅旗區法院執行局的感謝信中,付某說,他還同時送上了一面紅色錦旗。
付某的身份,是被執行人。
付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的被執行人,在新鄉市北環的廚具市場經營一家店鋪,因為企業經營困難,向程某借了一筆55萬余元的借款。
后來,由于2021 年“7.20” 洪水造成倉庫被淹,2022年又因北環市場火災,對其商鋪經營造成了兩次毀滅性的打擊。最終導致,付某在借款到期后,無力一次性償還55萬元到期借款。
之后,程某將付某起訴至紅旗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其償還借款本金55萬余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案件承辦人發現,付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商品房。可是,法院在依法決定對該房屋進行查封,并對該房屋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時,卻發現,該房屋為付某一家6口人共同居住的唯一住房,如強制拍賣,對其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
如何在實現申請執行人債權與保障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存權益之間找到利益平衡點,是執行法官心中的執念。
于是,該案件的承辦法官寧振開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協商工作,力求執行和解,一方面做好申請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體恤付某的困難,在利息、復利、遲延履行金等方面作出部分減免,另一方面又對付某釋法析理,引導其配合執行,嚴格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最終雙方在房屋上拍的前夕達成了一致意見,申請人減免了部分利息,被執行人通過拍輔人員的協助,從某銀行辦理出了30年期的低息按揭貸款,在限定日期前履行完畢,房屋得以解封,信用得以修復,案件得以執結。
以法為尺,彰顯法治;善意執行,更有力量。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網絡司法拍賣成為人民法院變現被執行人財產的重要方式。另一起執行案件法拍過程,更是成為法院“善意執行”的典型案例。
曹某、郭某是一對自主創業的夫妻,在新鄉市開了一家小型機械設備公司,因經營不善導致其資金的周轉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夫妻二人無力償還貸款。隨后新鄉市某保險公司將曹某、郭某起訴至紅旗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曹某、郭某向新鄉某保險公司償還貸款25萬元及違約金,新鄉某保險公司有權對曹某、郭某二人抵押的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后,曹某、郭某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該案由劉青法官承辦,立案后立即對被執行人曹某、郭某銀行賬戶進行了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的款項,曹某、郭某以無錢為由拒不履行。為切實維護執法司法公信力,執行團隊果斷決定依法拍賣涉案抵押房產用于兌付執行款。獲知房產將拍后,曹某、郭某急了,聯系執行法官說有一筆貨款近兩個月就能到賬,請求法官組織調解。為盡快化解該案,在征求申請人同意下積極組織雙方協商。最終在被執行人曹某、郭某支付了部分欠款后,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兩個月內償還全部欠款,如不履行涉案房產依法進行拍賣。
然而天不遂人愿,兩個月后貨款未能收到,該案件恢復執行,啟動司法拍賣程序。在10個人報名的情況下,總計出價461次,以111.58萬元成交。而最終的競買人,則是志在必得的小雯。
最終的成交價格比法院的評估價格還高出了0.58萬元,小雯說,能通過銀行按揭貸款,安全的購得該房屋,才是自己的主要訴求。
結果,意想不到的事情又發生了。等到去銀行該辦理按揭貸款時,小雯卻發現,自己的身份證竟然找不到了,到戶籍室問,補辦身份證最快也得10天時間,沒有身份證銀行貸款審批手續無法進行。
而此時,距離法院公告的付尾款時間已經很近了。
此時,被執行人曹某、郭某與購房人小雯,以及債權人心里都慌了。
他們把情況據實反饋給劉青法官,劉青法官和團隊商議研判后給出方案,讓買受人寫個延期支付尾款申請,給其延期10天時間,如果到期后還不能交付尾款,再按照規定沒收保證金,重新拍賣。
一番波折后,該法拍房按揭貸款成功發放到法院賬戶,該款項到位后,不僅本案全部執結,還順便把牧野區法院另外的3個案件也全部執結,還給原房主剩余近30萬元。
也許是中間的過程太過波折,被執行人曹某、郭某與購房人小雯,以及債權人等三方,都被紅旗區法院的細致工作感動,最終,三方決定,一起到法院送錦旗感謝信,各自簽署自己的手續,申請人簽署領款結案手續,買房人簽署房屋接收手續,案件圓滿解決。
紅旗區法院副院長王玨說,財產處置是執行工作的核心,財產拍賣過程務必要做到規范、高效、便捷,最大限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真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紅旗區法院秉持“司法為民”宗旨,打造便捷司法拍賣服務,通過組建專業團隊,理順網拍工作流程,完善網拍管理制度, 創新網拍舉措,有效提升了司法網拍效率,又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服務的溫度。
紅旗區法院通過整合力量,組建司法評估拍賣團隊,由1名員額法官+2名法官助理+若干專業網拍技術人員,組成“1+2+N”司法拍賣專項資產處置團隊,引入河南開拍助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專業司法拍賣輔助機構進行協助,拍輔人員進駐資產處置單元,增加人員配置,助力司法拍賣程序。
為了破解網友線上知曉網拍信息與線下實地查看資產實物之間的空間難題,執行法官及法官助理對拍賣流程、網拍規則、競拍須知等事項進行專業解答;司法評估拍賣團隊專人負責帶領群眾線下看房、看車、看拍品等事務性工作,同時對線上競拍流程不熟悉的意向競買人,邀請到法院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競拍指導。
引進互聯網技術。設立【紅旗VR】、【紅旗航拍】專欄,開展了“VR全景”技術在線看房服務,對房產內部實景360度全方位、無死角影像采集,通過在拍賣鏈接中置入VR全景看房模塊,競買人無需出門,居家使用手機便可在線瀏覽房屋戶型全貌,為意向競買人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零距離”的司法網拍服務。
由于信息的公開透明以及服務的細致化,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紅旗區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一套商品住宅,同時對該房屋進行了司法評估,起拍價為138.6萬元,最終230余萬落錘成交。整個競拍過程吸引了11245人次圍觀,15人激烈競價,經過165次延時,以超過起拍價66%的高溢價率拍賣成功。
拍賣結束后,對于如此高的溢價率,無論是申請執行人還是被執行人都表示非常滿意。
紅旗區法院院長吳俊喜說,其實,法律的溫情,不僅體現在執行環節,也體現在前期的調解工作上,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承辦法官通過主動協調原、被告消除誤會,既化解了矛盾,又減輕了法院在后續審判、執行上的壓力,最終形成良性的運轉與循環。
吳俊喜說,法院在工作中要始終堅持換位思考,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問題,把老百姓的事當自己家事辦。這位年輕的院長,常常會以當地的胖東來為榜樣,帶領同事們,一起從中學習、感悟服務的細節,要以“如我在訴”的理念,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
“每一個執行案件,不管困難多大,我們都想再努力一點,再努力一點,哪怕只有一絲希望,都要用百倍的韌勁去試試。困難就像彈簧,你強它就弱。執行工作要加大執行力度,還要做到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盡量優先采取方便執行且對當事人生產經營影響較小的執行措施,要兼顧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被執行人正當的生產經營權益。”新鄉中院執行局局長閆瑜說,“執行局的工作多,節奏快,普通人很難想象,大多數人期盼的假期,不喜歡出門的雨天雪天,卻是執行干警出去執行案件的好日子。下一步,新鄉法院執行局將繼續堅持不懈、久久為功,扭住不放、持續發力,用‘真抓實干’、兌換‘真金白銀’,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王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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