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分紅力度,是上市公司回饋投資者的重要方式,也是倡導投資者踐行價值投資的有效方法。同花順數據顯示,截至9月19日,已經有59家A股公司完成中期分紅,其中,有6家公司的每股派息在1元以上(稅前)。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近年來,在分紅政策“組合拳”的作用下,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狀況改善,資金有效使用狀況得以疏導。
“關注上市公司加強分紅的背后,是監管部門希望加強上市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并強調上市公司聚焦主業。”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從政策層面來看,近期,監管部門完善相關舉措,強化分紅導向。8月27日,證監會發布政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證監會近日擬對相關規則進行修訂,在前期已出臺分紅與減持“掛鉤政策”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優化現金分紅監管制度,強化信息披露監管,便捷優化中期分紅程序,更好發揮投資端拉動作用,持續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王鵬表示,A股上市公司的分紅狀況,在過往確實被市場所詬病,分紅數量少、額度低甚至常年不分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對于建立長期投資的觀念是不利的。“這次監管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加強了分紅和信息披露之間的聯系,上市公司符合分紅的要求而不分紅,就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佐證不分紅的合理性,對外透露的信息越多,越有益于投資者判斷風險,進而影響投資決策。”
目前,分紅的隊伍在不斷壯大。有上市公司制定了專門的利潤分配制度,明確規定,公司的利潤分配形式及順序:采取現金、股票或二者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其中,現金分紅優于股票分配,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在信息披露上,提出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對于分紅的合理性等也有所解釋:利潤分配方案綜合考慮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針對公司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監管部門也多有問詢,為投資者“挖”出更多公司的利潤分配細節,積極填平中小股東和大股東之間的信息溝壑。
對不分紅或分紅少的公司,監管部門將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對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紅未達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解釋原因;對財務性投資較多的公司強化披露要求,督促公司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等。
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從程序上來看,上市公司的分紅預案通常由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出,再交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僅就分紅事項來看,中小投資者不占據先發優勢,督促合理分紅,可以考慮從源頭把控。
本報記者 桂小筍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