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造福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這為持續增進民生福祉指明了發展方向。那么,如何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為核心增進民生福祉?
第一,完善分配制度。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初次分配要鼓勵多勞多得,勤勞致富。按勞分配意味著等量勞動必然獲得等量報酬,我們的收入要基于我們的勞動。當然,在初次分配中還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再分配指我們要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方面的調節力度。第三次分配是指我們應該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比如,可以鼓勵建立慈善捐贈稅收制度,以減免稅的方式來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公益設施。
第二,實施就業優先戰略。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我們要健全就業促進機制,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另外,我們還要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補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短板,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在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時,我們可以建立全國統一的互聯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同時,我們還要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像年齡歧視、畢業院校歧視、性別歧視等,都應該明令禁止。因為我們要讓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
第三,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我們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推進教育數字化,建設全民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學習型大國。
第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運行的穩定器。”我們要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公租房的數量要達到一定比例,才能真正解決城市住房問題。我們可以加大公租房的保障力度,大力建設公共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
第五,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強盛的重要標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進政策。優化人口發展戰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第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比如教育、就業等方面都需要均等化。我們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特別是制定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的國家基礎標準。同時,還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全民覆蓋,健全常駐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我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機制,應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與租住的年限相掛鉤。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和供給體系,特別是基本公共服務的法律體系。要完善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制定基本公共服務綜合評價的指標體系。
第七,加大民生保障的公共財政投入。到2035年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是我國發展的總體目標之一。所以,要逐步使我國的公共教育支出、公共醫療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達到高收入國家水平。同時,為了保證區域人均財力均衡,我們要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另外,我們還要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支持力度,從而使各個地方都有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財力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在和中外記者見面時強調,我們要“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囑,不斷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變為現實”。黨的二十大報告聚焦人民幸福生活這個“國之大者”,為民生事業發展擘畫了新藍圖。要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用心用情用力解決民生問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讓人民群眾過上更有品質的生活,不斷增進民生福祉。
(根據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軍鵬《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講稿摘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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