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們黨全面規范組織工作的黨內法規,對于全面提高組織工作質量、推進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意義重大。
突出“融會貫通”,以系統觀念抓落實。組織工作既是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一項系統工作。貫徹落實《條例》,要把系統觀念作為基礎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按照“盡快從相‘加’階段邁向相‘融’階段”的新要求,推動組織工作與黨的整體工作、組織部門職能定位以及自身建設高度融合。深度融入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制定修訂的黨內法規已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要把《條例》作為組織工作的統領性、綜合性基礎主干法規,將其中的組織工作總體布局和基本要求,與組織建設方面的系列法規、與黨內法規體系的相關規定,銜接貫通、一體落實,進一步形成黨內制度的執行合力。同時,要對照《條例》內容,溯源政策制度依據,進一步完善、清理、整合,推動組織工作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組織工作關系全局、涉及各方,只有增強內部各項工作之間的協同性,才能形成推動全局工作的強大合力。要把組織工作作為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全面領導、完成黨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證,用整體思維最大限度統籌調動組織、干部、人才、綜合考核、機構編制等各方面資源,集中優勢兵力向中心聚焦、為大局聚力。對組織體系建設來講,要對組織架構、組織功能、黨員隊伍等統籌推進;對干部工作來講,要按照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五大體系”,全方位推進各層級、各領域干部隊伍建設,把年輕干部選拔培養、公務員管理、離退休干部工作、機構編制管理等與干部工作整體銜接;對人才工作來講,要將人才隊伍建設涉及的領導體制、制度機制、服務環境等一體推進;對考核工作來講,要統籌省考、市考“兩張試卷”,定期開展重特大項目攻堅“集中拉練”和“實績晾曬”,抓好考核結果的正反向激勵措施落實。把組織部門自身建設作為實施《條例》的保障監督條款,全面對照習近平總書記對組織部門和組工干部提出的“講政治、重公道、業務精、作風好”要求,砥礪政治堅定的本色,提升善觀大勢的境界,強化底線思維,弘揚擔當落實的作風,恪守公道正派的操守,著力提升知事識人、固本強基、聚才用才的本領,涵養“人淡泊、業磅礴”的境界格局,以過硬的專業能力、專業精神擔負起貫徹落實《條例》的職責使命。
突出“直面問題”,以創新精神抓落實。當前,組織工作同樣也面臨著各種風險挑戰和突發事件,貫徹落實《條例》,要牢記在攻堅克難中推動組織工作創新發展。用新思想引領新方向、用新舉措破解新問題,與時俱進提升組織工作的針對性。如對照《條例》要求,針對干部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還需提升的問題,可采取“教育培訓+實戰歷練”等多種方式,把該補的課補起來;針對黨的組織在新興領域覆蓋質量有待提高的問題,可依托“鏈主”企業黨組織、行業黨委、商圈黨建聯盟等助力“兩新”組織規范建設;針對產業人才支撐力不強的問題,可針對本地產業特色出臺專門政策,充分釋放企業主角和市場主體的引才聚才作用。“技術創新”提效能。《條例》對組織部門注重運用互聯網技術、數字技術和信息化手段等提高工作效能的方式方法進行了專門強調。在信息技術運用上,要加速擁抱數字經濟時代,以數字化運用全面提升組工干部的決策、執行、整合、服務能力,推動組織工作業務全方位、系統性重塑。要按照集中統一原則,完善運營管理機構、日常工作機制、共用平臺開發;按照開放多元原則,科學設置各子平臺、子系統的功能和運行機制,拓展各子平臺、子系統的縱深性;按照“新老”結合原則,注重加強組織工作中以往好經驗、好做法與信息技術的結合創新,創造更多類似基層治理“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的創新經驗和工作案例。《條例》對組織部門健全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流程等提出了新要求。要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梗阻問題;要注重加強執行風險的預判,善于從“弱信號”中捕捉“強信息”,及時預見工作中隱藏的風險挑戰,做到未雨綢繆;要突出“過程管控、精準施策”,建立工作落實的閉環機制,在組織領導、指導推動、項目化管理、督導問責和總結推廣上進行全流程設計,對“誰來干”“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付出了什么”進一步量化評價,確保干工作一環扣一環、抓落實一步跟一步。
突出“效能導向”,以嚴實作風抓落實。高標準才有高質量,高效率才有高效益。貫徹落實《條例》,要按照工作一定要抓緊、務求必成、不達標準不交賬的要求,既看結果做到了什么程度,又通過結果調適目標定位、彌補過程漏洞、解決問題隱患,不斷提升組織工作效能,確保工作實績獲得黨和人民認可、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以“監督條款”和違反《條例》的“處置條款”作為強有力的保障,強化斗爭精神、斗爭本領,著力提升黨員干部貫徹落實《條例》的執行力,既注重《條例》共性要求的覆蓋到位、剛性執行,也注重個性要求的到點到位、分類指導,確保責任落實全覆蓋、零遺漏。《條例》明確規定將執行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納入巡視巡察范圍,把《條例》執行情況作為黨的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方面。同時,聚焦《條例》核心要求,科學設計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壓縮考核成本,避免低效勞動,減輕考核負擔。要選優路徑,構建差異化考核機制,針對不同區域、不同系統、不同單位,分別設置考核指標,促進發揮各自優勢特長。要激勵推動,注重考核結果運用,對考核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加大獎勵和榮譽表彰力度,在干部培養使用、職級晉升等方面優先考慮;對未履職盡責、考核靠后的,暢通“讓”和“下”的渠道。《條例》對組織部門強化政治機關意識作出明確規定,多次提出“帶頭”要求。以創精品的定位,正視不足、找準差距,對標對表黨中央和上級組織部門要求,主動向先進學習,真抓實干、跨越趕超。以創精品的狀態,把貫徹落實《條例》既作為長期要求,也視為年度任務,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件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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