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農重本,國之大綱。2022年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深化之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發布,文件明確提出,要鞏固拓展好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我國在脫貧攻堅目標完成之后,將整個“十四五”期間設置為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的過渡期。設置過渡期的主要目的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努力提升脫貧質量和成色,具體來講有以下要求。
第一,過渡期的底線任務是防止規模性返貧與新增貧困人口出現。一方面,貧困地區的貧困人口脫貧后仍可能因自然災害風險、市場風險、人身意外等各種風險返貧;另一方面,脫貧攻堅期間未被納入幫扶對象,但收入水平僅略高于貧困戶的邊緣戶也存在因各種因素致貧的可能。為防止脫貧不穩定戶與邊緣易致貧戶再度陷入貧困,過渡期還需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在全國各地建立防返貧監測幫扶機制。中央提出“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解決各類風險導致的返貧問題,通過有針對性的幫扶實現貧困戶的動態清零。二是建立后評估機制。為防止扶貧成果出現反復、避免過渡期返貧現象發生,中央決定,在過渡期由第三方對原貧困縣進行抽樣評估,主要評估內容包括“兩不愁三保障”是否穩固、向鄉村振興調整的政策是否會導致返貧風險、大中型易地搬遷的后續扶持和社會融入等問題。
第二,過渡期要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提升。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尤其是部分脫貧地區,產業基礎還比較薄弱,就業機制還不夠穩定,許多脫貧人口僅僅達到脫貧的最低標準,這也是遭遇風險后容易返貧的主要原因。政府需要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以提高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生活標準為目標。
第三,過渡期要實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在過渡期,脫貧攻堅體制、機制和政策要逐步轉向鄉村振興,未來要在鄉村振興的框架下發展。未來發展的目標是讓所有人,特別是貧困人口受益,因此,鄉村振興期間的重點問題是如何幫助低收入家庭以及相對貧困人口發展。在2020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中央決定,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要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現有幫扶政策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鄉村振興的前提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要持續抓緊抓好,讓脫貧群眾生活更上一層樓。要持續推動同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切實維護和鞏固脫貧攻堅戰的偉大成就。”我們要做好2022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要堅持把不發生規模性返貧作為底線任務,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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