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7年,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完美收官。
2020年12月30日,中歐領導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歐投資協定談判。這意味著中歐投資協定的簽署近在眼前。
2013年11月,在第十六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上,雙方共同宣布啟動中歐投資協定談判,隨后的7年里,歷經35輪談判。此間,中歐雙方曾交換了投資協定的清單出價,也對投資自由化和投資保護的部分重要條款達成一致。
中歐是當今世界兩大重要經濟體。目前,歐盟是我國第二大貿易伙伴,占我國外貿份額13.9%。盡管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2020年前11個月,我國與歐盟貿易總值依然達到了4.05萬億元,增長4.7%。其中,向歐盟出口2.45萬億元,增長7%;自歐盟進口1.6萬億元,增長1.3%。值得關注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中國首次成為歐盟第一大貿易伙伴。
中歐投資協定的達成,不僅有利于深化雙邊經貿合作,對于全球經濟復蘇也具有重要意義。
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黨委書記、副院長余淼杰看來,受疫情影響,全球經濟總體上呈現出停滯不前的狀態,現在中歐投資協定達成,將使得我國和歐盟的經貿合作進入一個全新階段,這對歐盟、亞太地區乃至全世界的經貿合作都是一個利好消息。
“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完成,給全世界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展現了維護開放的投資貿易環境的重要性。”全球化智庫(CCG)理事長王輝耀指出,先有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的簽署,后有中歐投資協定的達成,中國在短短一個多月內不斷在投資貿易領域創造新的里程碑,給在新冠肺炎疫情籠罩下的世界經濟復蘇吃下一顆定心丸,將極大提振全球經濟信心。
余淼杰指出,中歐投資協定的達成將通過推動國際外循環來拉動國內內循環,促進我國新發展格局的構建,而不管是RCEP還是中歐投資協定,都有助于我國進一步推進全面深化改革。
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歐投資協定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著眼于制度型開放,是一項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贏的協定。
它的平衡體現在,一是雙方作出開放承諾的同時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監管權;二是雙方既注重促進雙邊投資合作,也強調投資要有利于可持續發展。
高水平主要體現在,雙方致力于促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達成了高水平的談判成果。協定涉及領域遠遠超越傳統雙邊投資協定,談判成果涵蓋市場準入承諾、公平競爭規則、可持續發展和爭端解決四方面內容。
互利共贏主要體現在,雙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場準入承諾,所有的規則也都是雙向適用的,將為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惠及中歐雙方企業乃至全球企業。“高水平的市場準入承諾將為雙方企業帶來更多的投資機會。高水平的公平競爭規則將為雙邊投資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
該負責人透露,在市場準入方面,協定采取的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
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務業和非服務業在內的所有行業以負面清單形式作出承諾,實現與外商投資法確立的外資負面清單管理體制全面對接,歐方也在協定中對我承諾其較高的市場準入水平。
此外,針對本身不歧視外資、但對企業設立運營造成重大影響的市場準入限制,雙方還將承諾在大多數經濟領域不對企業數量、產量、營業額、董事高管、當地研發、出口實績、總部設置等實施限制,并允許與投資有關的外匯轉移及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在公平競爭規則方面,雙方立足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就國有企業、補貼透明度、技術轉讓、標準制定、行政執法、金融監管等與企業運營密切相關的議題達成共識。
余淼杰指出,我國降低歐盟國家在華投資的市場準入門檻,將提高歐洲企業在華的投資規模,同樣,中國企業在歐盟的投資規模也有望快速上升。
王輝耀指出,中歐市場的互補性很強,在歐洲具有優勢的醫療、養老、金融、酒店等服務業如果進入中國,將會壯大中國服務業的市場,而中國的高新技術行業也有機會在歐洲市場尋找更多的機會。
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李永指出,中歐投資協定的達成體現出中方對外開放和營造更好外商環境的決心,也為雙方相互之間的投資往來提供了制度保障,“求同存異,堅持開放,這是未來國與國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發展經濟遵循的基本精神,而不是拉小圈子,那將對世界經濟發展毫無益處,也絕對不是一個最優選擇。”
“我們也注意到,納入與經貿有關的環保、勞工議題已成為近年來國際經貿協定的重要特征。”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指出,中歐投資協定對與投資有關的環境、勞工問題作出專門規定,雙方將促進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投資,處理好吸引投資與保護環境和勞動者權益的關系,并遵守相關國際承諾。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中歐雙方將開展文本審核、翻譯等工作,力爭推動協定早日簽署。此后,協定將在雙方完成各自內部批準程序后生效。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