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復同意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區域范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開發區審核公告確定的四至范圍。
批復函指出,要充分發揮黑龍江省區位優勢、資源優勢、人才優勢和產業技術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撐黑龍江和東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努力把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成為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試驗區、老工業基地和創新型城市轉型示范區、創新創業生態標桿區、對俄及東北亞協同開放先導區。
國務院同意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創新資源優化整合,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完善創新創業生態和營商環境,在推動傳統產業創新轉型及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創新、創新人才引進培養、校地院地央地和區域協同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對俄及東北亞合作開放能級提升、綠色發展實踐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創造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另外,批復函同意將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工作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在組織管理方面,批復函要求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同推進機制,認真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抓好任務落實,集成推進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各項工作。
對此,業內專家表示,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3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獲批,對我國東北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打造東北振興的科技創新之城具有重要意義。至此,我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增至23家。
公開信息顯示,除本次獲批的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外,自2009年3月以來,我國獲批其他22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分別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重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蘭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長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記者 鐘源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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