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17日,銀保監會已對32家金融機構開出罰單。對比2021年38張罰單,今年上半年處罰的機構,已經接近去年全年。被罰原因中,銀行部分數據未報和漏報是重點。
銀保監會網站上,行政處罰分為銀保監會機關、銀保監(局)本級和銀保監分局本級三大類。今年上半年,銀保監會機關共罰款1.07億元,平均每份罰單罰款334萬元。與2021銀保監會機關每份行政處罰平均罰沒金額0.26億元相比,雖然下降幅度較大,但罰款的頻率更勤。
銀行要聚焦問題多發環節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域,加強聲譽風險管理。這是銀保監會2021年末對各銀行提出的要求。但今年,被處罰事例仍令外界感到震驚。
從處罰事由角度看,首先,涉及銀行貸款信息披露違規問題成為銀行違規“重災區”;其次,理財服務也是監管關注的焦點;“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營銷宣傳存在夸大以及誤導等行為則是保險公司違規的“重災區”。
銀行大額罰單接連不斷,理財公司夸大宣傳
在銀保監會機關的處罰記錄中,單筆罰款最多的是光大銀行(601818.SH)和民生銀行(600016.SH),同在2022年3月21日被罰款,金額均為490萬元。這兩家銀行被處罰的原因均是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
EAST系統是銀保監會開發的檢查分析系統,要求各銀行將資金交易信息、理財產品的購買信息、賬戶的明細等資料上傳。通過EAST系統,監管機構能獲得真實的銀行存貸款利率、各種業務收費等數據,可以查出疑點數據,挖掘一些隱藏的問題。
因相同原因被罰款的還有多家銀行。3月21日當天,共有21家銀行被處罰,金額合計達8760萬元。被處罰的原因同樣是銀行的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包括漏報不良貸款余額、漏報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余額、不良貸款余額存在偏差等應報未報和漏報現象。
在這21家存在EAST系統數據問題的銀行中,還包括中國銀行(601988.SH)、農業銀行(601288.SH)、郵儲銀行(601658.SH)、工商銀行(601398.SH)、交通銀行(601328.SH)和建設銀行(601939.SH)這6家國有大型銀行。
其中,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還出現2018年違規事件至今未處理的情況,問題遺留4年未得到解決。具體是哪些問題,并未具體披露。
除六大國有銀行外,涉及EAST系統數據違法違規的還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這3家政策性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這12家股份制銀行。
另外,民生銀行、光大銀行和中國銀行還存在理財業務違法違規現象。
2022年以來,光大銀行及旗下公司合計被罰款約1320萬元,包括光大銀行合計被罰890萬元、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被罰430萬元。被罰原因方面,光大銀行是產品集中度超標、托管業務操作管理不到位;光大理財是公募理財產品持有超額,理財產品宣傳不一致、不準確。
而民生銀行近年來“吃罰單”不斷。2022年,民生銀行的被罰原因中,還涉及“面向非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不良資產”。早在2021年7月,民生銀行理財問題就曾被銀保監會開出1.145億元的罰單,違規的31項業務中,涉及大量理財相關業務,這也是2021年銀保監會開出的商業銀行行政處罰中,單筆罰金最高的罰單。
再看中國銀行,其旗下公司因理財業務違法違規合計被罰款660萬元,包括中國銀行被罰200萬元,中國銀行全資子公司“中銀理財”被罰460萬元。被罰原因方面,中國銀行是理財業務出現“老產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行為;中銀理財的理財業務中,有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0%,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證券市值的30%,以及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杠桿水平超標等違法違規事例。
根據相關規定,銀行的存量理財產品方面,商業銀行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存量理財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并有序壓縮遞減。單只理財產品持股倉位10%、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不超過該證券市值的30%等內容,也是監管硬性規定。
3家保險公司被罰175萬元
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以下簡稱“中美聯泰”)、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xff09;和中信保誠人壽保險(以下簡稱“中信保誠人壽”),這3家保險公司上榜2022年被罰名單,分別被罰94萬元、51萬元、30萬元,共計175萬元。
罰款金額最大的保險公司是中美聯泰。公司電銷中心的外呼業務存在保險責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險責任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等被銀保監會罰款94萬元。電銷誤導消費者的違規行為共涉及業務166筆,保費57.62萬元。涉及的電銷中心包括北京、廣州、深圳、沈陽、上海、重慶6個地區,8個網點。
此外,還有3家公司被中美聯泰“牽累”。2022年領罰單的信用卡公司有3家,分別是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均被罰款10萬元。被罰原因均是在代理中美聯泰的保險銷售外呼業務中,存在夸大保險責任等銷售誤導行為。
有業內人士稱,電銷是保險推廣非常重要的渠道,業內銷售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也反映出了公司內控不完善的現象,在監管日益趨嚴的大環境下,整治保險行業的市場亂象一直是保險監管部門主要目標之一。
而中國信保因準備金計提錯誤、保險費率執行管控不嚴格,收了51萬元罰單。
中信保誠人壽領到了2022年的第一張罰單,該公司是中信集團旗下的金融公司之一。處罰決定書顯示,中信保誠人壽在2017年至2019年8月向部分客戶提供海外(境外)體檢服務,給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供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體檢相關費用,包含往返機票、住宿、自由行和餐飲等,這一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因此銀保監會對中信保誠人壽罰款30萬元,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罰款10萬元?!?#xff08;《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鄭揚波 | 北京報道)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周刊》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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