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公示了6月份食品類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信息,泉州錢隆酒店有限公司、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興賢路分店等5家企業涉嫌違法違規經營食品,受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經查,泉州錢隆酒店有限公司涉嫌采購、使用鵝肝醬罐頭等不合格的食品,6月27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對該酒店予以警告、沒收涉案物品、罰款6000元的處罰。
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興賢路分店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6月27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沒收該店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元。
另外,泉州市鯉城區紅梅鹵料店因涉嫌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福建省歷銘軟件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食品,被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該公司因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受到警告;廈門大麗林食品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生產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被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記者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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