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青年報》刊發評論《網上購藥“對藥下診”亟須依法遏制》,根據媒體關于“用戶在互聯網醫療平臺先選藥品,醫生按藥品配處方”的報道,認為“對藥下癥”逆向操作導致互聯網診療秩序混亂,埋下了用藥安全隱患,對此應依法加強監管,遏制違規行為。
筆者是一名醫生,具有在互聯網醫療平臺執業的資格,有必要談談自己的看法。有關報道談到用戶可先在平臺瀏覽選擇藥品,再向醫生問診溝通開方并通過藥師審方。這與用戶線上問診購藥的實際場景大體相符,但是,這一流程不應簡單概括為“先藥后醫”“對藥下診”。
表面上看,用戶在互聯網醫療平臺的確是“先選藥再問診”,但這不是用戶和平臺有意顛倒了“醫”與“藥”的關系,而是符合大多數用戶在線上問診購藥的實際情況和需求。
具體而言,在互聯網醫療平臺購藥的用戶,絕大多數是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與在線下便民門診“續方開藥”一樣,都明確知道自己要買什么藥。在平臺是先選藥再向醫生問診,在線下便民門診是患者向醫生說明自己的續方需求,醫生都要為自己開出的處方負責,兩種流程都能保證處方真實、可靠、可追溯、可標記,而前者對不少人來說更便捷,醫患交流效率更高。
按照現有規定,互聯網平臺醫療僅限于“為患者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用戶在互聯網醫療平臺購藥,大多是復診常見病、慢性病所需之藥,知道自己吃什么藥,應當有一定的選擇權。反之,如果必須先有處方才能瀏覽選購藥品,用戶完全沒有選擇權,這不符合國家大力推動的“醫藥分開”改革初衷,不利于深入推進醫改和保障民生。
據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對互聯網首診服務進行研究,進一步發揮互聯網醫療在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可以想見,將來放開互聯網首診服務,常見病、慢性病復診仍將是大頭,首診患者須嚴格按醫生開方購藥,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患者仍應享有一定的選擇權,“患者選藥、醫生開方、藥師審核”全流程確保處方真實可靠和用藥安全,仍將是用戶在互聯網醫療平臺問診購藥的常態。(喻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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