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用“親”“清”二字概括了新型政商關系的核心內涵,即政與商的交往既要親密亦要清白。對領導干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系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作為民營經濟大省,近年來,浙江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提供了民營企業境外投資、人才引進、風險防范、融資暢通等方面的制度支撐,規定了一系列保障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舉措,同時規范行政行為,推行了政商關系的“正面清單”“負面清單”,親不逾矩、清不遠疏,在探索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上作出了積極探索,不斷深化理論與實踐的雙重創新。
治理創新:數字化改革培育親清政商新動能
習近平指出:“當今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日新月異,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深刻改變著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全球治理體系、人類文明進程影響深遠。”在此背景下,浙江堅持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深度融合改革與數字賦能,重塑、優化政商關系模式,打造政商關系新樣本。
從改革思路看,浙江高度重視數字化發展整體部署和統籌推進,積極運用數字思維、數字技術推進政府體制機制、組織架構、方式流程優化變革,打造政商關系數字平臺,依靠開放透明的數據信息,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拓展政商溝通新渠道,增進政企信任度,實現互信基礎上的良性互動。
從改革舉措看,“浙里辦”“浙政釘”等App應用成果集成上架,“浙江公平在線”“浙江知識產權在線”“浙江企業在線”等數字經濟應用平臺相繼上線,聚焦企業服務,實現市場監管全覆蓋。在地方建設上,杭州依托“城市大腦”中樞,在全國率先建立“親清在線”新型政商關系數字平臺,助力惠企政策精準推動、補貼資金實時到賬。由省到市的數字化改革的全面鋪開表明,數字化治理已成為浙江政商關系建設的創新命題與創新實踐。
從改革實效看,政務服務數字化打破了傳統政務流程,推動了高效協同、智能惠民的運行機制。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1年)顯示,浙江數字化綜合發展水平位居全國第一;《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2年)》顯示,浙江省域數字治理能力和治理現代化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法治保障:政策性標準營造政商交往新環境
法治是第一營商環境。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為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推動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政府立法為政商關系的合理構建提供制度保障,良性優質的政商關系則為法治政府建設的深入推進提供實踐性資源。
近年來,浙江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健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強化政商交往制度供給,不斷完善親清政商關系構建工作的頂層設計,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制度、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制度全面建成。《關于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意見》《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等一系列系統、聯動的省級文件的陸續出臺,表明了對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決心,也為各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與政策支持。
各地政府相繼制定出臺了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制度性文件,細化改革思路。比如,杭州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從“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等角度細化營商規范,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寧波相繼出臺《關于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實施意見》《關于發揮服務市場主體職能努力打造優質營商環境若干意見的通知》《寧波市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等文件,意在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市場激活:多重機制運行構建政商主體新模式
鑒于政商多層次主體間的復雜關系,新型政商關系的構建必然是全方位、系統性的。以黨和政府及其作為個體的官員所構成的政治權力主體,與以企業、企業家(商人)和企業家組織(商會、行會)等市場行為主體為代表的“商”,在新型政商關系構建發展中皆具備創制、參與、組織的多重定位。
從政府層面看,作為深化職能改革的服務型政府,要完善融合信息技術與多元主體參與的開放多元的治理體系。各級政府要堅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贏、互相監督的發展理念,努力協調政府和非公企業的關系,推動建設服務型政府與多元主體協同共治的新模式。
除政府組織外,以商會、行業協會為代表的社會性團體,通過制定民間指導性意見、與政府部門聯建制定政策性文件等工作,進一步細化新型政商關系的規范標準,在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中不斷發揮社會協同的紐帶作用。現階段,浙江多地開展第三方組織服務企業的市場化運作平臺,如寧海縣依托寧波協同社會服務平臺有限公司,打造集“信息溝通、工作聯系、關系協調、服務推進、文化推廣”等多方面功能于一體的實體化、綜合性“親清家園”服務平臺,創新“社會運作”,采用“公益服務+有償服務+轉移支付”相結合的經營模式,打造當地重要的親清交融服務所和助商服務集散地,推動“親商、安商、富商”的營商環境優質發展。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背景下,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已然成為政府、企業良性互動的必然要求。作為浙江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浙商研究院從“親”“清”兩個維度出發,在對全省11個設區市開展分年度調查的基礎上,根據系統的指標體系,連續四年發布由“親近指數”和“清白指數”匯成的浙江省新型政商關系“親清指數”報告,具體測評11個設區市親清政商關系建設成效。“親清指數”報告(2021)顯示,以企業活躍度、親近感知度為代表的評價指標在各地“親清指數”評價中占有重要權重。事實上,除政府致力于打造“親”“清”政商關系外,民營企業自身亦在新型政商關系構建中自主轉變,改變原先與政府商會之間的依附性關系,并尋求與政府間的常態化合作模式。如在“清廉民企”浙江實踐中,民營企業如何樹立清廉公平的經營理念、實現風險自控等問題成為制度實踐的重要方面。在現代市場管理背景下,企業的有效運作深刻影響營商環境建設情況,良好的企業文化成為深化市場改革、推動新型政商關系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文化涵養:浙學傳統孕育政商文明新載體
伴隨著宋明理學與心學相繼在江南興起,中華傳統文化的轉型與新生也由此展開。由崇尚天道轉向推崇人道,由崇尚禮制轉向推崇心性,由格物致知轉向知行合一,由重義輕利轉向義利并舉。
浙江文化具有以實為本、包容和合、經世致用的優良傳統,具有“既重事功之實、又具理性之美”的實踐取向。在浙江文化傳統的孕育下,資源約束和價值激勵造就的民商主體——浙商應運而生,以“求真務實、誠信和諧、開放圖強”的浙江精神凝練形成。重商文化傳統對工商業的積極評價與支持,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價值支撐和目標驅動。其一脈相承的文化內涵和代代相傳的文化基因,千百年來始終流淌在浙江人民的血液之中,直接影響了一代代浙江人的性格、意志、情感思維和價值取向,形成了浙江特有的文化精神和人文優勢,為浙江政商關系優化升級提供了重要的價值引導。浙江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實踐說明,浙江文化傳統是培育新型政商關系、打造優質營商環境的不竭動力。
打造新型政商關系并非單純限制政府權力,而是建設規范化而又積極有為的政府,并在此基礎上探索不同主體的角色定位、行為規范及職責優化的系統性工程。在致力打造并不斷優化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營造“親而有界”“清而有為”的政商廉潔環境,強化現代法治和傳統文化有機結合的政商良性互動關系上,浙江不斷實踐前行。
(陳壽燦、涂言豪,作者分別為浙江工商大學浙商研究院院長、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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