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是改善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的必要條件。作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山東省濱州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秉持“依法有法辦、有法依法辦”理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寓服務于執法監管、糾紛化解、法治保障等重點領域,主動、用心、高效服務,以服務激活市場主體發展的動力活力,持續擦亮“濱周到”營商環境品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全省法治建設考核中,持續兩年位列第一位。
行政執法監管“向暖”,市場主體感受度更佳
柔性執法為企減成本。創新建立涉企執法備案審查機制,在全省率先實施涉企行政執法備案,對涉企行政執法實行全流程監管。推出優化涉企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清單和不罰輕罰清單,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執法,對企業輕微違法行為予以及時提醒、主動指導、督促糾正,對企業依法實施首次免罰,累計惠及市場主體4000余個,減免涉案金額2469萬元。
合規指導為企減風險。推出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在17個執法領域125個執法事項提供合規建議。在全省率先建立企業合規協會,為企業開展“合規體檢”,在辦理涉企案件過程中,發現涉案企業符合激勵機制適用范圍的,制發提示函或告知書,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均有適用企業合規程序的選擇權。針對事前已開展有效合規建設、信用等級高的企業,依法對其適用從輕、減輕、免于行政處罰,以及適用相對不起訴或從寬量刑的激勵機制。
無事不擾為企減負擔。建立企業不擾“寧靜日”制度,每月確定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寧靜期”,期間原則上不對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部門濫用自由裁量權的行為。開展涉企現場檢查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非必要不得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不得采取停工停產措施,切實減輕企業非經營性負擔。
矛盾糾紛化解“向新”,市場主體認可度更強
商事調解拓“廣度”。建立閉環式訴調對接機制,采取“線上+線下”雙軌并行高效解紛模式,對法律關系清楚、爭議不大、當事人行動不便等案件由調解組織線上調解,對法律關系復雜、爭議較大等案件委托調解組織線下調解。引進國家級法律服務機構和高端商事爭端解決機構,培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事調解組織,全市已培育10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事調解組織,配備了247名商事調解員。
小額解紛加“速度”。探索“小額解紛”新模式,建立“應標盡標+寬進嚴出+當用必用”流程管理體系、“一審自查+二審倒查”評查體系,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實現案件繁簡分流,全市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步入“簡、快、準”的良性軌道,適用率達28.44%。
司法挽救提“高度”。探索困境企業司法挽救的方式方法,成立全國首家困境企業司法挽救分診室,組建“鳳棲梧”困境企業投資人庫,啟用鳳棲梧重整投融資平臺,在全國創新性建立本地投資人庫、訴前困境企業信息發布,實現為優勢資本投資“沙里淘金”,為困境企業融資“雪中送炭”,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合力處置困境企業債務重組。
司法服務保障“向優”,市場主體滿意度更高
制度規范化“帶動”。聚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先后出臺了《濱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濱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規定》等30部地方性法規規章。印發《濱州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推行全過程、全周期、全鏈條企業合規建設法治服務,開展企業事前法治體檢、事中行政執法合規指導和事后司法監督保護,將法治貫穿企業發展全過程。
平臺實體化“推動”。以“實體化、實戰化、實效化”為原則,創新建設法智護航中心,不斷完善“四庫一熱線”“企業法治體檢”“商事調解”等特色功能建設,打造集法律服務產業、風險研判預警、矛盾糾紛調解、法律學術研究、法律配套賦能等于一體的“法智”服務平臺,提供需求、供給、產業、安全“四鏈”融合法治服務。截至目前,已累計服務企業和群眾2.5萬余人次,開展為企服務活動2579場次,調解涉企糾紛6000余件,營商環境法庭審理案件1280件,標的額13.8億余元。
機制常態化“驅動”。圍繞信息互通、定期會商、線索移送、案件查辦和督促整改等環節,推動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等建立貫通協調機制,推進各類監督全過程多維貫通,不斷拓展監督深度與廣度,著力破解重復監督、多頭監督以及監督統籌不夠、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等問題,促進監督成效更好轉化成生產力、創新力、競爭力。
優化營商環境馳而不息,永不止步。當下濱州,站在全球、全國、全省“三張地圖”旁,聚焦“大開放、大改革、大發展”,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扛牢使命、爭先向前,全力助推品質濱州建設,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最美濱州篇章。(通訊員:李佳澤、張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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