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光
2018年4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論壇主旨演講中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習主席的講話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指導方針。此外,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持久的創新和良好的營商環境都是重要條件,二者的核心要素就是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
對于企業而言,運作知識產權的本質是體現企業整體商業戰略,其知識產權戰略的謀篇布局,權益的得失予取,糾紛的攻防進退,訴訟的或戰或和都是為了行使最大的商業利益。
但是中小企業在運用知識產權行商方面普遍地不會那么駕輕就熟,通常存在三個問題:
1.認識不足,缺乏法律知識。中小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維權意識不強。中小企業大多處于創業初期,生存和市場擴張是這些企業的緊迫問題,對國內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不十分了解,企業的經營者還沒能意識到知識產權才是企業發展的最終生命線。
2.能力不夠,缺乏人才隊伍。中小企業自身知識產權保護能力薄弱。中小企業人員有限,大多數企業沒有專門的人員來處理知識產權事務。在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不是選擇放棄,就是消極應對。
3.手段不多,缺乏有效的保護。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求助渠道有限。在遭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時,中小企業能夠從市場中獲得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有限。
我國產業園區聚集了大量初創型的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為了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知識產權行商所遇到的突出問題,有些產業園區自籌資金成立知識產權發展基金,對入駐園區的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申請、維護、預警、訴訟等服務,為園區的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保護傘,讓企業專注于創新發展。在這基礎之上,有的產業園區還成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對加入聯盟的中小企業進行法律培訓、提供資訊服務、強調知識產權自律、調解園區企業出現的知識產權糾紛、組織力量強化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定園區內企業標準等,貼身有效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中小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行商是其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為知識產權是中小企業實現其商業目標的工具和橋梁,是排除商戰風險和確保競爭力的有力保障。為此,通過組織和提供切實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產業園區有責任有能力為中小企業在新時期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
(本文系李玉光為第四屆“一帶一路”園區建設國際合作峰會暨第十五屆中國企業發展論壇營商環境峰會特別撰稿)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