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界面】
走進福建南平邵武二都國有林場,目之所及的山林間,濃厚綠意鋪展而去。參天樹木下,一叢叢低矮的植物吸引了記者的目光。
“這是我們利用林下空間種植的中草藥材。”林場場長劉紅躍告訴記者,“在森林生態銀行、土地流轉平臺等政策帶動下,我們根據林種類型、立地條件、坡度、林分郁閉度等情況,和企業、村集體、合作社等簽訂了流轉協議,在科學培育大徑材的同時,將林下空間利用起來。”
劉紅躍口中的“森林生態銀行”“土地流轉平臺”等政策,是南平推動林業改革發展進程中探索出的新思路。近年來,南平探索建立了林下空間流轉機制,推進林下空間資源調查、登記發證和信貸支持,篩選錄入森林生態銀行,建立起林下空間資源數據庫。同時,還在全省率先發放林下空間經營權證,有力保障林下空間經營者的權益。目前,南平建立起“公司+基地+農戶”模式,發展中藥材種植等產業,帶動了農戶增收致富。
不僅是南平,近年來,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蹄疾步穩,各地集體林業發展潛力進一步釋放。
在安徽寧國,“小山變大山”托管經營試點,推動了林業規模經營;浙江、山西等省實施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制度,引導金融資本進山入林;重慶市建立森林覆蓋率指標交易機制,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唐芳林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縱深推進。各地積極探索、創新作答,努力交出合格答卷,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一組數據展現著改革的可喜成果——全國發放林權證1億多本;集體林森林蓄積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億立方米,增幅近85%;培育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合作社等林業新型經營主體近30萬個;林業產業總產值超過8萬億元,部分集體林業大縣農民一半以上收入來自林業……
我國有集體林地25.68億畝,占林地總面積的60%,分布在2600多個縣,涉及1億多農戶。集體林是提升碳匯的重要載體,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資源。
為了進一步激發集體林業發展活力,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在持續深化。近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提出了加快推進“三權分置”、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切實加強森林經營、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積極支持產業發展、探索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8項主要任務。
《方案》為新時代新征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謀劃了新藍圖、新愿景。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徐濟德表示,下一步,在貫徹落實《方案》過程中,我國將推動完善配套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林權管理、森林經營、森林采伐利用、林業產業等方面的政策舉措。同時,支持先行探索。除了支持福建、江西、重慶三省市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外,扎實推進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指導福建三明、江西撫州、吉林通化、山西晉城、安徽宣城、四川成都、浙江衢州等7個試點市先行先試,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模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創新,不斷為改革積累經驗、破局探路。
(本報記者 姚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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