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一家深市制造業企業因公司2022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凈利潤與業績預告披露的凈利潤相比差異較大,且未及時修正,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提示公司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進入7月份以來,滬深交易所加大了對上市公司業績報告的審查力度。《證券日報》記者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不完全統計,7月1日至7月24日,滬深交易所合計開出72份監管函,其中涉及公司業績報告(預告)披露有誤的監管函有40份(含2022年度報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占比達55.56%。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業績披露保持嚴監管,對投資者而言是一種提醒,提示投資者重視投資風險,審慎作出投資決策;對市場而言,雖然短期看或會影響特定個股股價,但從長遠角度看,能夠減少違法違規行為,有利于市場穩定發展。
始終保持從嚴監管主基調
上市公司業績報告能夠直觀展現公司成長性和發展可持續性,對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具有重要參考意義。因此,上市公司有義務對公司經營業績進行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
交易所承擔著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的責任,并始終保持從嚴監管的主基調。以7月份為例,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7月1日至7月24日,滬深交易所共出具40份涉及公司業績報告(預告)問題的監管函。其中,39份報告內容涉及2022年度報告(預告),1份報告內容與2023年一季度報告相關。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對業績披露有誤的公司出具監管函,可以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增加市場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時,能夠督促上市公司注重信息披露的合規性,從而提升市場效率和穩定性。
從40份“劍指”業績披露問題的監管函內容來看,大致可將公司業績報告問題總結為:業績反轉類(盈利變虧損)、數據惡化類、數據好轉、計算標準有誤等。
其中業績反轉類涉及15家企業,占比最大,達37.5%。數據惡化的企業12家;數據好轉的企業4家;計算有誤的企業3家。此外,還有6家企業存在其它業績披露問題。
在田利輝看來,監管對上市公司業績情況實施嚴格監管的目的在于落實信息披露的高質量,保護投資者權益,提升市場的公正性。嚴格的監管可以確保上市公司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業績信息,避免內幕交易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穩定運行。
合力規避業績紕漏
從過往經歷來看,部分上市公司之所以在業績披露過程中紕漏不斷,或是由于公司自身存在不規范行為,或是出于股東減持、公司融資等目的,從而導致公司在業績披露時偏離實際情況。
“對于不規范行為導致公司業績披露存在紕漏的情況應從多個方面進行規避。”朱奕奕表示,首先,監管部門應當結合具體的情況,深入查明業績披露存在紕漏情況的根本原因并及時向大眾公布,作出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其次,公司應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規范財務核算,盡可能準確地進行預測和披露。同時,加強宣傳、培訓,樹立和培養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嚴禁為達某些特定目的而故意偏離實際情況預測、披露。
田利輝表示,收到相關監管函并不一定意味著公司沒有投資價值,投資者應該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市場前景,理性評估公司的投資風險和機會,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因此,投資者應該重視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治理結構問題,同時也要理性評估公司的投資風險和機會,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本報記者 田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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