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專利糾紛有了新進展。
8月3日,中創新航發布涉訴專利進展公告。據公告,寧德時代針對中創新航提出的“正極極片及電池”和“鋰離子電池”知識產權侵權訴訟,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上述兩項涉訴專利無效。
對此,寧德時代有關人士在回復《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已經接到通知,計劃在法定時間內提起行政訴訟,維護合法權益。關于針對中創新航的其他專利侵權案件,目前進展正常。
兩大動力電池企業
專利糾葛不斷
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的兩項專利糾紛前后持續近兩年。寧德時代在2021年8月份和10月份針對中創新航及福州倉山埃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分別就“正極極片及電池”和“鋰離子電池”提出知識產權侵權索賠。
8月3日,中創新航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兩份《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宣告上述兩項涉訴專利權無效。根據專利法第46條第2款規定,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個月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專利應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專利被宣告無效,通常是因為相關的技術或制備工藝欠缺新穎性或創造性。如果寧德時代對無效宣告有異議,可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最終有結論之前,與被宣告無效有關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可能會中止審理。”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據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盧鼎亮介紹,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布無效后,該專利并非立即無效;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個月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中創新航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最終寧德時代關于侵權訴訟,是否會因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專利無效而敗訴,取決于行政訴訟案件的結果。
公開信息顯示,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的專利權之爭由來已久。2021年7月份,寧德時代先后起訴中創新航侵權其五項電池專利,包含正極極片及電池、防爆裝置、集流構件和電池、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等,索賠總額達數億元。
除“鋰離子電池”和“正極極片及電池”專利訴訟外,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圍繞“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的訴訟也已宣判,中創新航被判向寧德時代賠償總計296萬元。中創新航曾就“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提出無效申請,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決定維持該專利部分有效。中創新航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推翻該審查決定。
截至目前,中創新航和寧德時代的五項專利侵權訴訟中,已有三項專利訴訟案一審宣判。
專利“攻防戰”背后
電池技術競賽加劇
公開信息顯示,近年來動力電池行業的專利糾紛案例頻發。比如,2020年、2021年優美科與容百科技陷入汽車鋰電池專利相關糾紛;而寧德時代則先后與塔菲爾、珠海冠宇等發生了相關專利侵權糾紛。
業內人士認為,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持續多年的專利糾紛背后是電池技術競賽加劇,以及各家企業對于電池專利等知識產權的重視度正在提升。此外,專利持有量大的企業傾向于發起專利訴訟,并提出高價索賠。
盧鼎亮表示,知識產權制度能夠激勵企業投入研發,通過法律制度的保障來使得研發者獲得市場收益,發生知識產權之爭的直接原因在于權利方、侵權方與第三人對于知識產權授權、使用、是否有效、是否侵權等方面存在爭議。“但更本質的原因在于產品和市場的爭奪,各方希望通過知識產權的保護來爭奪相關產品的市場收益。”
業內人士認為,動力電池企業的技術實力一方面體現在研發能力以及專利池的深度和廣度上,另一方面也體現在知識產權保護上。
近年來,頭部電池企業持續加大對電池的研發投入。智慧芽數據顯示,進入21世紀后,鋰離子電池技術發展呈“指數式”增長,截至2023年6月份,全球共有近6.7萬項鋰離子電池技術,從2002年至2022年,全球動力電池專利申請量的CAGR約為20%,其中2022年的專利申請量為19777萬件、專利授權量為10806件。
隨著我國新能源電池技術正在快速發展,中國的新能源電池企業在動力電池技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擁有了一定的知識產權。同時,各家電池企業在技術競賽的同時,也開始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說誰掌握了關鍵技術,誰就能占據先機。
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曾表示,目前鋰電池知識產權訴訟案件時有發生,企業維權過程較為困難。一是取證難,維權成本高;二是維權周期長,無法匹配鋰電池產品更新換代快的特點;三是事關商業秘密,維權困難。
“知識產權之爭能迫使企業在產品研發和創新上保持競爭力,促進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的發展。”農文旅產業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袁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國企業在電池技術領域的發展趨勢長期向好,但與國際上的領先企業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尤其在高端技術和國際市場的競爭方面。因此,我國新能源電池技術發展仍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提高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從而實現技術的領先和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報記者 許林艷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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