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社區協商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我國基層治理、基層服務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重點在基層群眾中開展協商。”城鄉社區協商是基層群眾自治的生動實踐,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實現形式,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有利于擴大基層群眾有序的政治參與,更好地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段話中指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一是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二是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
第二,有利于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治理,有利于促進科學民主決策和凝聚智慧力量。可以說,一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基層。另外,城鄉社區協商也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鄉社區協商是城鄉基層黨政機關、社區組織、社區居民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就社區公共事務、公益事業以及涉及社區居民利益和當地居民反映強烈、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進行的民主協商,其目的在于集思廣益,消除分歧,尋找群眾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實現公共利益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有利于保持黨同人民群眾保持血肉聯系。現在,我們要通過搭建多種協商平臺,把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聯系基層群眾、服務基層群眾,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的全過程中。
第四,是加強基層治理的客觀需求。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在解決矛盾糾紛,協調多元主體的利益方面具有優勢。所以,發揮基層協商民主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也有利于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2019年春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走進位于北京前門草廠四條44號院內的“小院議事廳”。來自街道、社區、居民等方面代表,正在這里召開胡同院落提升改造懇談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居民的事居民議,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于增強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提高社區治理和服務的精準化、精細化水平。”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基層堅持有事多協商、遇事多協商、做事多協商,有效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促進了社會和諧與文明進步。在新時代,要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激發社會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社會力量的參與活力,發揮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專業力量的協同作用,凝聚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和治理的強大合力,不斷創新基層協商的內容、載體和機制,與時俱進整體推進城鄉社區協商。
(根據中共北京市通州區委黨校(行政學院)副教授林學達《新時代城鄉社區協商的理論、政策與實務》講稿摘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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