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技術指南》)。
將在京津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城市開展試點
據了解,《技術指南》將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城市開展試點,形成規范化和業務化的融合清單并定期動態更新。
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是指在一定時間跨度和空間區域內,按照一致的排放源分類分級體系、統一的排放量計算方法、共同的活動水平數據信息,逐源確定大氣污 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明細,在同一框架下匯總形成的排放數據集合。
首次發布的《技術指南》,充分銜接了現有排放量核算體系,細化了排放源分類分級體系,規定了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編制程序,明確了電力熱力源、工業源、移動源和油品儲運銷、生活源、農業源、廢棄物處理源等各類排放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方法和全過程質量控制等內容。
《技術指南》可支撐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和效果評估等
據了解,《技術指南》適用于編制不同時空尺度的人為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支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識別、路徑優化、政策制定和效果評估等,也可以支撐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和評估、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重污染天氣應對等工作;可用于省級和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數據校驗,但不可替代該清單。
《技術指南》不適用于碳市場交易、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和氣候變化國際履約等用途。
《技術指南》的核算范圍包括同源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和氫氟碳化物。
各地如何編制相關融合清單?
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各地應堅持科學規范。各地按照本指南細化的排放源分類分級體系和排放量計算方法,完整、規范獲取活動水平數據,合理確定排放系數,嚴格全過程質量控制,確保清單數據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權威性。
堅持分類指導。各地要結合本地排放源特征、管理需求和工作基礎,選擇適宜的融合清單編制方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選用更能精準量化排放特征的計算方法和本地化參數,提升清單的準確性和時空精度。
堅持統一銜接。統一細化排放源類型,全面銜接排放源統計、排污許可、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各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等技術方法和活動水平數據,充分利用統計資料、部門數據、社會活動大數據等開展融合清單編制。
2023年12月2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技術指南》。
會議指出,應用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可以有效識別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管控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做到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是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落到實處的基礎性工作。
會議明確,技術指南印發實施后,要認真組織相關培訓,加強融合清單編制人才隊伍建設,為清單編制工作提供技術保障。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強化數據共享,發現問題及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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