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二十條”)以及數據法三駕馬車的落地,使得數據資產融資業務成為企業(特別是數據驅動型企業、互聯網企業等掌握大量有價值數據的企業)用以代替傳統融資方式的新工具。目前,颯姐團隊已經看到不少銀行和企業開始落地大大小小的“首單”數據資產質押融資的實例。企業數據,從一堆一堆的data,走出了虛擬世界,變成了真金白銀。但實踐中,市場更加關心的是,數據資產質押融資能否真正地成為一種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金融工具?
我們認為,數字經濟時代,企業數據已經成為了一種寶貴的資產,未來數據與資金的兌換將擁有自己的“匯率”。今天我們聊一聊,企業數據,如何“變現”?
一、企業數據融資變現,有哪些必須注意的合規要點?
鑒于我國目前暫未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對企業數據融資變現的流程、方式等作出明確指引,因此我們根據現有的數據、一手信息并結合實務經驗為大家作如下總結,僅供參考。
首先,確認哪些數據可供融資。從現有融資經驗看,訂單數據、用戶行為數據、上下游生態數據、公共數據等均可,若有數據交易所“加持”,上架為數據交易標的,獲得授信的概率更高。除了自行開發的數據,外購數據在合規情況下,也可作為數據資產為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一個比較成功的參考案例:北京銀行城市副中心分行于2023年10月12日成功落地了一筆1000萬元數據資產質押融資貸款。我們可以從公開渠道信息看到,該筆數據資產質押系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自身長期采集的大量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等數據資產,在定價后用于質押貸款而獲得的。根據北京銀行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數據資產評估價值約為6000多萬元人民幣。此類數據資產即企業在日常經營、科研過程中積累的“生態數據”,此類生態數據普遍來源清晰干凈,在特定領域具有較大經濟價值,易于變現。
其次,對數據合規性進行審查。數據的來源和內容合規是進行數據資產質押融資的前提。這主要是因為,大部分的企業數據在采集、加工的過程中都難以避免涉及其他主體、個人信息等受到我國法律規制、無法輕易流通的“成分”,此時,律師事務所及專業律師的工作,就是幫助企業對數據資產進行合規改造。例如,在前述北京銀行對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案例中我們就能看到,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數據接近萬億條,而經過合規改造后,形成的可用于質押融資的數據資產僅為200億條,洗掉了接近98%的數據。
再次,對目標數據進行確權。簡單來說,就是要通過法律允許的方式,明確企業對數據享有權利,結合颯姐為企業提供服務的經驗來看,我國目前主流的數據確權實踐方式是將數據資產進行統一登記并發放相關登記憑證,以機構對數據進行授信背書,例如全國數據資產登記服務平臺發放的《數據資產登記證書》以及上海數據交易所發放的《數據產品登記證書》等。這步工作一般由律師完成,律師通過嚴格審查企業數據,可將數據分為外購數據、自研數據,并分別進行法律確權。其中,外購數據和自行研發的數據需特別關注:外購數據主要需考察賣方數據合規性、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等是否合規;自行研發數據則主要需考察其數據取得的全生命周期,按照三法和國標等對其權屬問題進行判斷。值得注意的是,除登記外,實踐中還有部分企業兼采區塊鏈存證的方式實現對數據的確權。例如,蔚復來(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垃圾分類運營活動產生的環保測評數據存至區塊鏈存證平臺,用于居民垃圾分類分析項目,后續該公司使用這部分數據資產以質押的方式獲得了杭州銀行科技支行的500萬元授信。
最后,企業需要完成數據資產評估、入表、質押等流程。這步工作主要由會計師、數據資產評估第三方機構完成。會計師方面,需按照《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辦法》(2024年1月1日執行)進行處理;數據資產評估第三方機構方面,由于評估師無法拿到市場交易數據,多數采取收益法,也就是通過預計數據資產所帶來的收益進行評估。颯姐特別提示,數據變現的“最后一公里”,即銀行做出是否授信的決策,對于數據變現來說極為重要,具體融資數額要看各家銀行自己的風控要求,從這個角度來說,選好合作銀行是不可或缺的。
二、企業數據資源,會計處理的基本規則
誠然,既往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條件,無法將某些數據資源確認為“資產”。2023年8月1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對于數據資源會計處理適用的規則進行公布。
1. 數據資產存在兩種歸宿:無形資產、存貨。所謂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常見例子:專利、商標等。然而,對于企業日常活動中持有(產成品)、最終目的用于出售(在產品)的數據資源,應當確認為存貨。
2. 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應用指南》(財會【2006】3號)對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數據資源進行初始計量、后續計量、處置和報廢等相關會計處理。其中,“外購”數據,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直接歸屬與使該項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數據脫敏、清洗、標注、整合、分析、可視化等加工過程所發生的有關支出,以及數據權屬鑒證、質量評估、登記結算、安全管理等費用。“自研”數據,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支出,滿足條件下計入無形資產。
3. 存貨的會計處理,按照存貨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對確認存貨的數據開啟初始計量、后續計量等會計處理。企業出售確認為存貨的數據資源,應當按照存貨準則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同時,企業應當按照收入準則等規定確認有關收入;企業出售未確認為資產的數據資源,應當按照收入準則確認相關收入。
4. 關于披露,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數據資源無形資產,企業應當披露其使用壽命的估計情況及攤銷方法,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數據資源無形資產,企業應當披露其賬面價值及使用壽命不確定的判斷依據。企業應當按照外購存貨、自行加工存貨等類別,對確認為存貨的數據資產相關會計信息進行披露。企業應當披露數據資源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依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當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當期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以及計提和轉回的有關情況。
三、企業數據變現,必須要注意哪些“特別”事項?
1. 數據來源存在“灰色”成分,游走在合規邊緣。這種情況主要針對的是科技企業通過技術手段跳過robots協議違規爬取到的網站數據,該類行為風險極高動輒越過刑法“紅線”,萬不可取。
2. 選擇成為某些交易所的“數據交易標的”,更容易獲得銀行的青睞,理由是交易所除了扮演信息中介角色,實際上有某種“合規加持”的功能。
3. 評估價格,主要看重的是數據帶來的“經濟價值”,也就是數據能否快速變現,還會看重數據的獨特性、產生數據的合規程度等。目前市場上比較受追捧的是與公共服務相關的數據。
4. 銀行關注的是數據產品的價值、盈利空間,及一定的示范效應。如果國內首例某個領域的數據融資,銀行的熱情會比較高漲,目前,光大銀行、興業銀行、一些城商行均有成功案例出現。
5. 數據融資的周期較短,主要占用時間的是律師團隊對數據進行合規審核和確權,一般需要7個工作日(按照既往案例工作量推斷),評估師和會計師在確權基礎上給出自己的評估意見和會計處理。
四、結語
我國目前的數據市場正處在飛速發展的階段,數據已經成為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生產要素。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數據作為一種輕資產,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幫助企業融資方面具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點。但是,肖颯律師特別提示,企業在享受數據帶來的紅利的同時,還需關注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問題,合規融資,共同推動數據市場的健康發展。
作者介紹:
肖颯
肖颯律師團隊,由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颯牽頭,在數字資產、數據合規、金融科技等民商事業務領域,以及刑事合規、反腐敗和反商業賄賂、網絡安全犯罪等刑事業務領域有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團隊負責人肖颯,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數字經濟與人工智能領域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法學博士、仲裁員,擅長數據合規、數字經濟、刑事辯護、刑事合規、金融科技領域法律服務,曾代理國內NFT第一案二審、河南村鎮銀行系列案件,并為大型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業務合規、金融創新業務合規法律服務。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實踐指導老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碩實務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兼職導師等職務。榮登2023《中國知名企業法總推薦的律師》推薦名錄、2024《中國知名企業法總推薦的優秀律師&律所》推薦名錄年度客戶精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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