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的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的政策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xff0c;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激發發展活力,確保經濟平穩運行,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減輕稅費負擔
(一)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范圍,2022年對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按規定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結轉扣除。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全面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再減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重大技術裝備、鼓勵項目和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增值稅留抵退稅應退盡退。繼續執行并認真落實國家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2021年第11號公告條件的小微企業2022年工會經費,繼續實施先征收后全額返還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大連海關、沈陽海關、省總工會,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2年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免除2022年6個月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各地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規定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稅務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三)加強涉企領域收費監管。動態調整公示《遼寧省涉企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強化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庫的約束。加強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價格監管,密切關注煤炭、電力市場動態和價格變化,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督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持續開展轉供電收費專項整治,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加強大宗商品監測預警,強化市場供需調節,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四)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積極推動銀行拓展“首貸戶”,引導信貸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促進融資增量、擴面、降價。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穩中有降。通過補貼,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到2023年納入再擔保體系的融資擔保業務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按照“應降盡降”原則,免收、降低開戶、結算等費用,切實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綜合負擔。(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遼寧銀保監局、大連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五)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修改《遼寧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分擔機制,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行動,支持資產評估機構開展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提升質押融資評估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遼寧銀保監局、大連銀保監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個體工商戶可申請最長不超過3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長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率上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日前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LPR+50BP,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主體承擔,剩余部分給予貼息。(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沈陽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七)促進銀企有效對接。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業務需求為導向,加快推動將社保、住房公積金、水電氣、不動產等信息納入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共享范圍,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用貸款投放額度。建立省市場監管局與銀行機構關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共享推送通道,為銀行機構提供精準信息服務。完善省、市、縣政府部門企業名單推薦機制,搭建金融服務和政策傳導溝通平臺。(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營商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遼寧銀保監局、大連銀保監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八)提升行政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規范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層級、不同地區受理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環節同一標準辦理。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功能,實現一般性企業開辦多個事項一日內辦結,深入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自主申報承諾制改革。〔責任單位:省營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直有關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九)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建設全省統一的“一件事一次辦”系統,聚焦“我要開超市”“我要開飯店”“我要開網店”等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密切相關的高頻事項,實現“統一標準、統一入口、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省營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直有關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支持企業重塑信用。優化企業信用修復,對企業出現失信行為并按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和復審,依法依規重塑企業信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四、支持穩崗擴崗
(十一)落實穩崗就業政策。按照國家部署,繼續執行總費率1%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二)優化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按規定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企業、就業服務機構、創業孵化機構為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就業服務。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納入職業技能培訓范圍,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幫助勞動者提升素質和能力。推動政府公共服務平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發布實時有效的崗位信息,加強用工供需信息對接。建立靈活就業服務平臺,提供線上職業培訓、靈活就業供需對接等就業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三)提升高校畢業生崗位適配能力。以遼寧籍或在遼寧高校就讀外省戶籍的,畢業離校三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下年畢業的在校生為培養對象,以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為核心,擴大實施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增強高校畢業生對產業發展、崗位需求和基層就業的適配能力。(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四)加大人崗對接服務力度。動態掌握新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用工和人才需求,按照每戶市場主體用工需求1∶1的比例,定期組織實施線上線下公益招聘活動,及時提供供需對接、職業指導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五)強化人才激勵。深入落實“興遼英才計劃”若干政策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秀工程師,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高技能人才,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企業為人才繳納的“五險一金”、科研啟動經費、工作生活補貼、租(購)房補貼、安家費等和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等支出,按相應規定在稅前扣除。(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五、維護合法權益
(十六)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進一步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加強大型企業應付賬款管理,對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逾期占用、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繼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推動大型企業及時支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服務的賬款。嚴禁以不簽合同、在合同中不約定具體付款時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規避及時支付義務的行為。(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沈陽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七)嚴厲打擊侵害中小微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為。針對侵害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特別是涉及企業知識產權和造成企業財產損失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建立快偵快辦、掛牌督辦、核心技術跟蹤保護等工作機制,有針對性的開展常態化打擊查處,積極為企業追贓挽損。對涉嫌犯罪的中小微企業,需對涉案財物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的,要審慎核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利用執法監督管理平臺等公安信息化手段,對涉中小微企業案件實時監督預警,確保案件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辦理。(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六、實行專項幫扶
(十八)給予科技型和“專精特新”等企業資金支持。統籌省科技專項資金,對新備案的省級瞪羚、獨角獸企業,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性后補助支持。組建提升類實質性產學研聯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校院所、人才團隊開展產學研合作,按企業研發投入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后補助支持。統籌省優質企業培育專項資金,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瞪羚、獨角獸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政策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十九)繼續執行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發展政策。支持小微民營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小微外貿企業投保特定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中小外貿企業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對中小企業參加境外展會以及開展境外商標注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等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十)加大對餐飲業零售業紓困扶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應給予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于50%比例的補貼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十一)加大地方紓困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市、縣(區)安排中小微企業紓困資金,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微企業(如養老托育機構)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減輕房屋租金、水電費等負擔,給予社保補貼等,幫助企業應對原材料價格上漲、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壓力。(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七、抓好政策落實
(二十二)暢通政策供給溝通渠道。建設“政企直通車”服務專區,實現7×24小時在線政策咨詢、反映訴求、建言獻策、舉報投訴,做到涉企服務全覆蓋。建立精準解讀扶持政策工作機制,政策實施部門動態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主動精準推送政策,公布負責機構及聯系方式,優化辦理流程。依托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集中公示減稅降費和資金支持政策事項清單、申請扶持導航。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推動解決政策落實、降本減負、金融支持、服務供給等方面問題,形成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合力。〔責任單位:省營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直有關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十三)加快推進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快實現全省統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功能,分類管理惠企政策,主動比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主動推送服務信息、主動兌現政策紅利。發揮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作用,推進省、市、縣三級政策實施部門實時共享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加強落實降費和資金支持政策的大數據支撐。〔責任單位:省營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直有關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十四)加大政策宣傳貫徹力度。各項政策條款由責任單位負責宣傳、解釋及落實。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握好政策時度效,抓緊出臺具體政策實施辦法,明確政策由誰具體落實、辦理具體路徑、經費誰來承擔,及時跟進解讀政策措施,及時協調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確保政策有效傳導至市場主體,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責任單位:省(中)直有關單位,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中小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瞪羚、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相關標準,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由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認定。
各項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適用年限為2022年至2024年,政策條款中明確具體期限的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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