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22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月23日,同花順電子煙板塊中近八成成份股下挫,板塊指數當日下挫2.36%。個股方面,億緯鋰能重挫15.85%;愛施德跌停;集友股份跌9.37%。美股霧芯科技周一收盤大跌47.84%。
此前,兩部門在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表示,近年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監管領域出現了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有必要對實施條例進行修改完善。在前期充分調研、評估和論證的基礎上,結合電子煙產品特點和市場發展情況,吸收國際監管經驗,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見稿。根據說明,本次實施條例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法律依據,并做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二是鑒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當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這也與國際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對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方式一致;三是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而對于電子煙行業的影響,機構分析指出,此次監管出臺明確了霧化電子煙的監管主體和方向,后續還需等待具體細則落地。長期來看,監管落地也將推高行業門檻,行業集中度將有提升。
天風證券在研報中指出,此次條例的修訂將首先明確霧化電子煙的監管主體,加強監管是主要目的。此前對于作為主要原材料的尼古丁并無嚴格管理措施和生產體系安全監督方案,而在對霧化電子煙進行“類煙草化”管理后,監管機構或將對尼古丁的生產、銷售進行許可制或牌照制,有資質、生產規范的企業可允許進入產業鏈生產、銷售環節。據其預計,后續將對電子煙落地征稅細則,依法按照煙草制品進行稅收管理。
華泰證券也表示,此前我國電子煙市場除禁止向青少年銷售電子煙及互聯網線上銷售外,尚無明確的政策及法規。若實施條例修改最終落地,則電子煙生產、批發、零售企業須按照實施條例規定申請許可證,并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電子煙產業各環節準入門檻將進一步提升,劣勢企業與經營不規范企業將被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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