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系列講座第三期在《中國企業報》中企視訊《知新大講堂》頻道正式開講,幫助企業等創新主體提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強化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本次講座由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指導,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上海分中心主辦,上海市閔行區知識產權協會、24家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維權援助工作站(分中心)提供大力支持,《中國企業報》中企視訊提供媒體支持。
本次講座特邀三位涉外知識產權律師專家Steven Maddox、Jeremy Edwards、桂佳分別圍繞“美國仿制藥訴訟概況(Overview of ANDA Litigation)”“跨境電商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與糾紛應對”主題,就目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中難點、重點領域涉知識產權糾紛進行經驗分享。
美國作為世界重要的藥品銷售市場,是國內眾多制劑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首選,因此,了解美國ANDA的申報流程非常重要。Steven? Maddox、Jeremy Edwards分別針對ANDA訴訟規劃、觸發事件、流程階段和解決ANDA訴訟注意事項等方面展開了詳細分析,幫助企業進一步了解美國仿制藥訴訟概況,并對ANDA訴訟和行政無效程序之間的關聯具備初步認知。
據專家介紹,90%的標準ANDA,在遞交日期的10個月內完成;對于優先審評的ANDA, 90%在遞交日期的8個月內完成。值得注意的是,獲得FDA對ANDA批準,是國內仿制藥進入美國市場的前提條件,因此,各ANDA申請人應熟悉并靈活運用FDA發布的各項指南要求,不斷提高ANDA申報資料的質量并積累經驗,將ANDA的審評時間線把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在計劃的時間內獲得產品的批準及上市。
桂佳全面分析了跨境電商常見侵權形式、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現狀,以及主流電商平臺如亞馬遜、速賣通等的知識產權規則和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程序。此外,桂佳還從賠償和禁令兩方面梳理了經營者在跨境交易中可能會面臨的知識產權風險,并從事前風險預防措施、事后風險應對措施提出了糾紛應對策略。
商標侵權、版權侵權、專利侵權是當前跨境電商經營者面臨的常見侵權形式,桂佳表示,當經營者在跨境電商平臺遭遇知識產權侵權投訴,首先要了解投訴方及其知識產權情況和被投訴產品情況,然后判斷被投訴產品是否侵權,決定是否針對投訴提出異議。如果評估后發現產品侵權,經營者應當及時下架商品等,避免再次發生侵權行為;如果評估后發現不侵權,可主動應訴,說明不侵權的理由,或者行使相應法律措施,要求投訴方撤訴。
在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程序上,桂佳表示,針對跨境電商商戶的美國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通常包括法院頒布緊急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法院頒布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正式審判階段等環節。緊急禁令與初步禁令的相同點在于都是為了阻止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如資金等方面不可挽回的損失;都須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進行評估決定是否下達禁令,且都需要向法院提供擔保。而其不同點主要表現為緊急程度、下達速度、有效時間、是否舉行聽證、是否上訴等。
桂佳進一步表示,當跨境電商被訴侵權將面臨電商平臺端如售賣的相關商品被下架,以及無法繼續運營店鋪或開設新賬戶的風險;在訴訟階段,則面臨法院頒布針對被告、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及金融機構提出明確內容的禁令,或巨額賠償等風險。
為此,桂佳分別從事前防范、事后應對兩方面提出相應對策,他認為,跨境電商從業者首先要提高自律意識,加強知識產權基礎培訓,深入了解企業開展商業活動所在地的法律規定和電商平臺關于維權、投訴、申訴等相關規定。其次,關注自身產品有無侵權風險,是否存在與已申請專利的產品外觀相似或作用原理相同等情形,一旦發現風險及時采取措施。
當經營者收到維權品牌或權利人通過電商平臺發送維權警告或下架通知,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積極進行風險排查及產品處理工作,避免賬戶凍結,被提起侵權訴訟和承擔高額賠償等;二是向所在電商平臺進行申訴,證明不存在侵權行為,請求平臺恢復正常運營狀態。
桂佳最后表示,在美國忽視訴訟程序將對被訴商家未來開展海外商業活動帶來諸多“后遺癥”,如與涉案被告有關的賬戶資金和商鋪均會受到不利影響等。他建議,在權利人正式提起訴訟后,跨境電商經營者忌有僥幸心理,拖延處理,應及時聯系專業人士根據所處階段有序應對,把握庭外和解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