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在落戶、考公等方面享有平等機會
本報訊(記者 魏海政)近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山東省職業教育條例》,共6章、59條,從法律上明確了山東職業教育發展的基本方向、定位和要求,系統規定了職業教育的體系與實施、教育教學、保障與監督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該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充分吸收了山東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經驗成果,優化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環境,回應社會各方的重要關切,為山東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和更好地培養高技能人才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將有力推動山東教育強省、人力資源強省、技能型社會和現代化強省建設。
《條例》主要內容包括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多元辦學格局、強化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支持保障等。落實職業學校在專業設置、校企合作、人員招聘、崗位聘用、績效工資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條例》還提出,完善技術技能人才激勵制度,創造公平就業發展環境,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參加公務員招錄和企業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
《條例》提出,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和職業教育體系,規定省人民政府建立本省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職業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條例》明確要求縣(市、區)行政區域內應當至少設置一所職業學校。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