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轉型是一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夠未立先破”“實現‘雙碳’目標,必須立足國情,堅持穩中求進、逐步實現,不能脫離實際、急于求成,搞運動式‘降碳’、踩‘急剎車’”3月5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代表委員們在履職期間,一直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扎扎實實推進“雙碳”工作。
全國政協常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磨長英注意到實施“雙碳”目標過程中,提升企業主觀能動性和體現區域生態價值的問題,并在兩會上提交了相關提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磨長英委員表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然而,與歐洲從碳達峰到實現“碳中和”所需60年相比,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是史無前例的。”因此,我們必須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鼓勵企業積極采用低碳技術,提高減排意識,同時還要通過市場機制推動西部地區盡快把生態環境的“吸碳”價值體現出來,促進東西部協調發展,才可能在短時間內高質量地完成目標任務。
《中國企業報》:企業作為實施“雙碳”目標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體,您認為目前面臨著怎樣的困難和問題。
磨長英:一是部分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控排”認識有待提高。調研發現,有些企業出于短期利益考慮,對“控排”持觀望態度,甚至僥幸地希望政府為了“保發展”而調整政策。二是碳排放數據不完善。當前,我國不少企業自動化管理程度低,數據管理不規范,政府對企業真實的排放數據信息無法準確獲取和核實,使得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排放標準存在較大的不準確性。三是專業能力不足。我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剛啟動,相應的專業服務機構和人才尚未成長起來。有企業反映,雖然他們已經對生產設備和工藝技術進行升級改造,也投資建設了一些“吸碳”項目,但缺乏把“吸碳”、“減排”的成果轉換成經濟效益專業能力,讓企業感到無所適從。四是制度設計對各區域情況考慮不足。
《中國企業報》:那么如何提高企業“控排”的意識,推動企業去參與到實際的行動中?
磨長英:建議各主流媒體、各職能部門加強節能減排和碳市場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和知識普及,為全社會提升“控排”意識營造良好氛圍。同時,建議加強對“控排”優秀企業的正面宣傳和獎勵,讓更多企業認識到參與“碳交易”的廣闊前景,提升企業“控排”的積極性。另外,加大資金支持,改善企業參與“碳交易”的基礎條件。一是制定碳金融發展規劃,鼓勵銀行、保險、證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碳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企業盤活碳資產。二是建議中央財政牽頭設立“碳交易”引導基金,支持達到國家重點排放單位標準的企業用于工藝技術改造、大數據管理等節能減排項目,改善企業參與“碳交易”的基礎條件。
另外,要注重強化專業培訓,提升碳資產管理和服務能力。還要充分考慮區域差異,通過建立補償機制來促進公平發展。如對于南方地區電廠,建議根據地區差異劃定熱電聯產判定標準,將供熱比低于一定比例的機組歸為純凝發電機組類型。
《中國企業報》:除個人的提案外,今年您也在聯名提案中提出推動西部地區在綠色轉型中實現更大發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為何特別強調西部地區的工作?
磨長英:從我國各地發展情況看,東西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與東部發達地區相比,西部地區生態優勢明顯,承擔著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大職責,但經濟發展相對滯后,資金、技術、人才十分缺乏,加上近年來持續推動核、風、光等新能源發展,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非化石電力裝機占比均優于全國平均水平,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都相對較低。例如,云南、廣西、貴州等省(自治區)2020年碳排放總量分別約為1.7億噸、2億噸和2.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三省相加占全國總量比重約為6%左右,人均碳排放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6成。然而,由于基數較小,也客觀上造成了西部地區繼續優化能源結構,推動經濟綠色轉型的空間更小、難度更大。總書記指出,減排不是減生產力,也不是不排放,要充分考慮區域資源分布和產業分工的客觀現實,研究確定各地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雙碳”行動方案,不搞齊步走、“一刀切”,要把握好降碳的節奏和力度,實事求是、循序漸進、持續發力。
《中國企業報》:提案中建議通過碳匯交易體現西部地區的生態價值,這方面將產生怎樣的意義?
磨長英:當前,控制“排碳”的碳交易工作正在全國有序開展,然而促進“吸碳”的生態碳匯交易工作卻較為滯后,致使西部地區豐富的生態資源無法形成生產力,未能體現出應有的生態價值。為此建議要盡快修訂完善自愿減排交易相關辦法,優先保障林業、巖溶等碳匯項目及風、光、生物質等新能源類項目的碳減排量交易,讓“綠水青山”真正成為“吸碳”的“金山銀山”;另外要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成效,考核碳排放控制目標,對碳排放量核算時,建議扣減地區生態系統碳匯量,從而鼓勵各地推進林業、濕地、海洋等領域碳匯建設,助力實現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