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一臺家用吸塵器,需要考慮多少因素?性能、外觀、質量、性價比、售后服務……在網絡平臺輸入“吸塵器推薦”,英國老牌“戴森”和國產新興“追覓”是經常被網友拿來對比的品牌。
同為全球知名家用電器設備制造商,自2019年起,戴森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戴森公司)和追覓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追覓公司)圍繞吸塵器專利問題爭議4年之久,產生了20余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以及向行政機關提起的專利無效宣告請求,雙方終于在今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法官的主持下達成戰略和解。
9月11日,追覓公司微博官方賬號“追覓科技”特地發布感謝信并@最高人民法院,就雙方公司關于吸塵器產品專利糾紛得到一攬子解決一事,向最高人民法院及知識產權法庭承辦法官柯胥寧致謝。與此同時,戴森公司的感謝信,也送到了柯胥寧的手上。
知識產權在企業市場競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事關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對于科技公司來說,專利保護是尤其繞不開的課題。
曾經劍拔弩張,如今握手言和。兩封寄自雙方當事人的感謝信,講述了怎樣的解紛故事?蘊藏了怎樣的司法智慧?帶來了怎樣的啟示?
故事的開始,有著深思熟慮——
為了“happy?ending(幸福結局)”,選擇“hard(困難)模式”
2022年4月,春寒料峭。
柯胥寧再次翻開案頭的卷宗,越看越覺得不簡單。
案件系上訴人戴森公司針對被上訴人追覓公司提起的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圍繞發明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柯胥寧開展了充分的詢問、事實調查和技術比對工作,明確了本案爭議焦點,并且合議庭經過數次合議,已經形成了一致意見。這意味著,只要裁判文書制作送達完畢,就可以結案蓋章了。
然而,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隨著對案情的了解逐漸深入,合議庭注意到了該案隱藏著更深的問題:雙方當事人均是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企業,相關知識產權糾紛由來已久。不僅在國內戴森公司和追覓公司均有作為原告起訴對方的民事侵權案件和針對對方專利權提起無效宣告程序的行政案件,而且在包括德國在內的歐洲國家也有知識產權糾紛,可謂是“積怨已久”。
“雙方都是有實力的企業,各自擁有技術研發團隊以及專業的法務和律師團隊,對每一起專利糾紛都有自己的預期走向和評估結果。即使是敗訴方,當自認為掌握新證據的時候,也會努力嘗試翻案。”作為經驗豐富的知識產權法官,柯胥寧看到了一種可能不太樂觀的未來,“如果直接就個案作出判決,不僅不能實質性解決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甚至有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產生更多糾紛。”
經年累月的專利糾紛,耗費企業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成本,而一旦涉案產品被認定為侵權產品,相關的銷售利潤便很有可能成為賠償依據,這也為企業的經營決策帶來了不確定性。
“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毋庸置疑。但大家更希望在這一前提下,找到一個好辦法,盡快實質性解決問題。”追覓公司代理人、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律師繆顧進坦言。
雙方當事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多年專利之爭后,兩家企業到底獲得了什么?怎樣才能推動雙方打開心結?經過慎重思索,合議庭選擇以個案為契機,搭建對話平臺緩和雙方矛盾,以點帶面推動雙方一攬子和解,實質性化解糾紛。
然而,“案結”容易,“事了”不易。
讓擁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法系背景、不同思維模式、不同工作機制的兩大競爭對手冰釋前嫌,如何搭建好“臺階”頗費思量。
“確定調解的時候,我們就做好了思想準備,這將是一個‘hard(困難)模式’。”從個案裁判到一攬子和解,這個選擇著實不輕松,“但如果能通往‘happy?ending(幸福結局)’,過程‘hard’也值得。”柯胥寧笑道。
故事的過程,跌宕起伏——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與就案判案相比,一攬子和解需要在全面掌握雙方一系列糾紛的情況下,找到雙方矛盾的關鍵以及核心訴求,抽絲剝繭地梳理出頭緒。
“這些糾紛不僅數量多而且情況各異(糾紛類型和訴訟階段均不相同),增加了調解工作的難度。”柯胥寧表示,“從初步確定調解方向、形成協議框架,到明確核心條款,再到文字表述的細化,每一個階段都需要多輪溝通、反復確認。”
其間,僅就“和解還是直接裁判”的選擇,雙方當事人就經歷了多次拉鋸,更不用提反復修改了多個版本的和解協議。
“怎么形容這個過程呢?”戴森公司代理人、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廣州分所律師吳小曲想起一個詞——“跌宕起伏”。
2023年年初,雙方當事人就和解協議的一個附隨義務未能達成一致,再次退回彼此最初的談判條件,和解陷入僵局。
當時,繆顧進和吳小曲一度失去了信心。
“太難了,感覺和解可能要失敗。”
“差點想放棄,覺得實在不行就直接判決算了。”
但柯胥寧知道雙方仍然存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仍存在和解的可能性。他決定再試一試:一邊積極尋求替代解決方案,一邊通過溝通對話,幫助雙方共同認識到科技創新、公平競爭的重要性。
“不管晚上八九點還是周末,都能接到來自柯法官辦公室的溝通電話——原來柯法官還在加班工作。”繆顧進說,“我們從中感受到了法院極大的誠意,也更加愿意往和解的方向繼續努力。”
“柯法官非常有耐心,非常敬業和專業,在我們快要放棄的時候,成功說服大家冷靜下來,再次全面考慮問題,回到談判桌前。”吳小曲說。
在談到法院在調解中的角色時,兩位代理人都指出,法院作為居中調停的中立第三方,能夠在當事人專注自身利益的時候,提醒他們跳出盲區,認識到對方訴求的合理性,同時引導企業放眼全局發展和長遠利益。
“自研核心技術才是企業的根本,只有持續技術創新與研發才能給企業帶來核心競爭力,也只有將更多精力投入智能家電行業技術和產品創新、良性有序競爭,才能推動企業良性可持續發展,最終贏得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可。”經過充分溝通,戴森公司與追覓公司從相互對立、互不信任,到逐漸達成了共識。
2023年,孟夏的一天,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內,一場磋商正熱烈地進行。
早上九點開始,在柯胥寧的主持下,雙方代理人和公司代表對和解協議作著最后的逐條研究討論。
中午一點,四雙手終于緊緊相握,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氣,氣氛立刻變得輕松起來。
“成了!”
“這是兩家公司達成戰略和解的重要時刻。”雙方代理人和公司代表都對和解結果表示十分滿意。
根據和解協議,雙方日后如發現對方公司售賣有可能涉及侵害專利權的產品,將先經由對話平臺充分溝通協商,而不是一紙訴狀直接對簿公堂。這在一般的調解或和解協議中是很少能看到的內容,反映出雙方當事人面對糾紛都將首先秉持理性磋商而非直接起訴的態度。
減少訴訟負擔,意味著公司能夠輕裝上陣,把更多精力放到經營上。
這也正如追覓公司的感謝信所述,“雙方一致認可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并將繼續致力于創新與研發,以更好的產品與服務回饋消費者。”
故事的圓滿,源于制度優勢——
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發揮作用
戴森和追覓的一攬子和解案,是柯胥寧主持過的調解過程和協議內容最復雜的一起案件。
除了利益考量等因素,所謂的“同案不同判”也是影響和解的一個重要障礙。對此,繆顧進舉了一個例子,“比如追覓和戴森圍繞同一吸塵器專利認定的訴訟,中國法院之間、中國與德國法院之間的裁判結果,存在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見。”
吳小曲也提到了這一點。在處理專利糾紛時,一些地方法院和外國法院較為常見的做法是對個案直接作出裁判,但針對同一專利糾紛,則容易出現“同案不同判”。
在解決這類問題時,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優勢得到了體現。
在戴森與追覓案中,一審判決認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據此駁回了戴森公司的訴訟請求,而與本案關聯的另一起案件的一審法院就相同技術事實的比對卻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認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統一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上訴案件,有效解決了地方法院裁判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增進了法律規則適用的穩定性和裁判結果的可預期性。
“律師和當事人都對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的專業性、權威性予以充分信任,案子由最高法作出裁判或者調解后,當事人一般都會去執行。”繆顧進表示。
知識產權民事侵權訴訟往往與知識產權效力行政爭議程序相互交織。如本案中,追覓公司針對涉案專利就先后發起了三次無效宣告審查程序,并分別就相關行政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
對于民事與行政案件如何協同高效處理的問題,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發揮了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的制度優勢。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建立了條線法院專利民事侵權程序和授權確權程序交叉案件的匯聚、轉遞、聯絡、處理、反饋機制,分步驟規范指引不同程序、不同法院之間開展協同,從機制層面努力推動解決專利訴訟周期長、同一專利的不同案件權利要求解釋不一致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介紹,“同時,還定期與農業農村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反壟斷局等行政主管部門交流研討法律適用實務問題,推動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作為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改革的標志和關鍵,已經成功運行近五年,充分發揮了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上訴審判職能,審結了包括本案在內的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為促進高水平科技創新、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創新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陶乾表示。
故事的智慧,叫做實質解紛——
在法律框架內,努力尋求案件處理的最佳方案
在戴森公司的感謝信中,有這么一句話:
“您提倡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對化解戴森和追覓在中國的吸塵器案件糾紛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的委托人戴森公司對中國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法院調解有了新的認識。此次一攬子和解證明,以更低的經濟成本、更小的企業壓力,更加高效地維護原本通過訴訟才能維護的利益,是完全可行的。”吳小曲解釋。
和解不僅能達到訴訟目的,更能減少未來訴訟風險。
雙方當事人不但就已發生的吸塵器產品訴訟達成一攬子和解,還表示就企業今后經營中可能產生的糾紛,通過友好的方式保持溝通與協商,而非全部直接訴諸于司法救濟,最大限度地減少了雙方新的訴訟糾紛的產生。
實質性化解糾紛的思路,源于現代化的審判理念。
今年7月,全國大法官研討班明確了審判理念現代化的重要要求——
“要堅持能動司法理念。”
“辦理具體案件時,以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在法律框架內,努力尋求案件處理的最佳方案。”
“要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
“要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
“多做善做溝通、引導的工作,平衡保護各方面主體合法權益,努力取得案件審理的更好效果。”
“要堅持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把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作為司法審判的目標、導向,以‘如我在訴’的意識,在每一個審判環節都把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原庭長、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宋健十分關注戴森公司和追覓公司的一攬子和解,他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一攬子調解中外當事人系列糾紛,“一方面,幫助雙方企業從多年來的知識產權爭議中解脫出來,減少了當事人訴累,營造了有利于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法治氛圍。另一方面,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的態度和決心。”
這是做實審判理念現代化,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一次生動實踐。
近年來,人民法院審理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數量快速攀升,境外當事人主動選擇我國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案件日益增多。今年9月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著重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相關內容作出修改。
3日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專門機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營經濟發展局正式設立。這一重大決策部署,讓所有民營企業對未來滿懷期待。
兩件大事,讓戴森公司與追覓公司的一攬子和解,有了更多案件之外的意義。
在雙方企業發來感謝信的同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也作出了積極回應,稱雙方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促成了和解、實現了雙贏。“人民法院將抓實‘公正與效率’,發揮訴前調解優勢,實質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的營商環境。”
不難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平等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與態度始終如一。
對內,為民營企業打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如追覓公司感謝信所言,“我們堅信‘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追覓公司將繼續向世界展現中國本土企業的創新實力,展現中國制造的高標準、高水平,造福全球消費者”。追覓公司官網顯示,截至2023年3月初,其全球累計申請專利達3431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1311件,已累計獲得授權專利1729件。
對外,增進外資對中國市場的信任——
一如戴森公司在感謝信中表示,“貴院的努力向世界表明了中國正日益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值得其他國家借鑒”,中國是“最大、最充滿機遇”的市場之一,將“始終致力于中國市場的發展,因為我們相信中國政府會始終給予堅定不移的支持……這些支持增強了我們的商業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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