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農村移風易俗重在常抓不懈,找準實際推動的具體辦法,創新用好村規民約等手段,倡導性和約束性措施并舉,綿綿用力,成風化俗,堅持下去,一定能見到好的效果。”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既體現出對鄉村治理規律的深刻把握,更為持續推進移風易俗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樹立文明鄉風,移風易俗是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遏制農村陋習、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鄉村是要有人情味,但不能背人情債,要在傳統禮俗和陳規陋習之間劃出一條線,告訴群眾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反對的。2020年,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在農村這樣的熟人社會,人情往來不可避免,不僅是一種禮儀,更是一種互相尊重,如蓋新房、嫁娶添丁等,親戚朋友們都會主動隨禮金。農村很多民風習俗有著深厚的社會基礎和文化底蘊,對于維持鄉村的穩定和諧運轉具有重要作用。但近年來,有些地方出現了高價彩禮、鋪張浪費、人情攀比等現象,不但違背了鄉土風俗的初衷,還增加了農民群眾的負擔。要保留“人情味”、遏制“人情債”,還須做好規范和引導,推動移風易俗。
一方面,通過樹立典型,做好倡導性示范。充分發揮黨員干部、鄉賢能人等在農村風俗養成中的帶動和推廣作用,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為典型示范,對農民群眾的文明行為給予相應的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不斷改善農民精神風貌,推動文明鄉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比如,貴州、陜西等多地推行“積分制”管理激勵機制,將村民參與環境衛生、好人好事、節儉操辦等行為進行量化積分,調動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營造了文明健康的鄉風民風。
另一方面,發揮村規民約等約束性措施作用。通過完善村規民約中關于婚喪嫁娶、孝親敬老等內容,明確告訴村民提倡什么、反對什么,具體應該怎樣樹立文明新風。但也要注意,個別地方在此過程中出現了急躁冒進、簡單“一刀切”的傾向,做法不僅群眾不買賬,甚至在網上引起爭議。移風易俗是一項有難度的工作,一定要把握工作的力度和節奏,以群眾認可的方式,讓文明素養內化于心、外踐于行,讓崇德向善的良好風尚蔚然成風。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農村移風易俗絕非一日之功。深入推進移風易俗,各地要積極出實招、用真功,將工作落細落小。以久久為功、持之以恒的定力和耐心,為鄉村振興持續注入文明力量。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