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營商環境制度創新的若干措施》,圍繞市場準入、貿易便利、金融開放、社會治理、實施保障等領域,出臺100項具體措施,發揮自貿試驗區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中的引領、帶動、示范作用,培育新形勢下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措施》內容涵蓋18個具體業務方面,它們是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大幅降低行業準入成本、簡化企業退出辦理手續、提高企業開工建設便利化程度、提升通關服務水平、促進跨境物流高效便捷、全面融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促進外籍人員跨境有序流動、鼓勵中外金融機構平等競爭、創新跨境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建立科學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持續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健全商事糾紛處理機制、建立健全政策優化評估機制、加大營商環境宣傳力度。
持續優化市場準入環境方面,《措施》明確,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服務,實現開辦全流程線上線下“一表申請、一窗發放”。將食品相關產品、化肥、電線電纜、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受理、審批、發證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各片區州(市)市場監管局。率先探索建立跨省域自貿試驗區資質和認證互認機制,支持企業跨省遷入中國(云南)自貿試驗區后,在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繼續享有原有資質認證。全面推行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實現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消除招標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著力改善貿易便利環境方面,根據《措施》,要全面推廣單證無紙化,持續簡化一體化通關流程,大幅壓縮通關時間。支持跨境電商、國際快件中心等新型業態發展。充分發揮中國(云南)自貿試驗區優勢,積極探索海關監管模式創新,推動保稅物流高效運作。率先開展跨境物流體系建設改革試點,依托現有國際物流通道,擴大跨境直達運輸試點企業規模,支持試點企業在周邊國家運營(或參與運營)的貨運車輛,在口岸按相關規定辦理有關進出境手續后,進入自貿試驗區內??亢脱b卸貨,實現跨境公路直達運輸。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重點園區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務窗口,為引進人才提供居留證、外國專家證、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社保醫療、住房、項目申報與獎勵等一站式服務。積極推進與毗鄰國家簽署跨境人力資源合作協議,探索建立外籍務工人員管理長效機制。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跨境勞務中介業務,建設中越、中緬跨境勞務市場。
積極營造金融開放環境方面,《措施》提出依法支持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落戶中國(云南)自貿試驗區,適時引進南亞東南亞等境外合格投資者參與區域股權市場投資交易。鼓勵保險機構設立跨境保險服務中心,在邊境口岸設置保險綜合服務點,為經貿活動提供一攬子保險解決方案。推廣進口信用證的業務創新模式,發揮后端銀行系統聯動作用,為跨境貿易企業解決小幣種匯款難題。持續推動人民幣和泰銖、越南盾、老撾基普現鈔跨境調運工作,豐富外幣兌換的交易品種。優化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法治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依托資金流信息監測管理系統,建立健全資金流動監測和風險防控體系。
加快建設社會治理環境方面,《措施》明確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在云南政務服務網、辦事通APP設置自貿試驗區專區,開展片區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事項l00%運用云南省政務服務網統建系統網上辦理試點,推廣無人干預自動辦理模式,通過系統聯通、數據流動,盡快實現集中授權后的審批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梳理一批“零材料”事項。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建設區域性國際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際診療保健合作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醫學中心和傳統醫學交流中心,拓展對外醫療援助領域合作。支持云南國際商事法院落戶自貿試驗區,依法對與自貿試驗區相關的跨境交易、離岸交易等國際商事交易行使司法管轄權。落實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注冊便利化措施,完善知識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和仲裁調解工作機制。抓好自貿試驗區內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2021年底前在昆明、紅河、德宏3個片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或維權援助服務機構。
針對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實施保障,《措施》提出建立健全政策優化評估機制,實現市場主體24小時進行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創新沿邊及區域社會治理,規范便民服務專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持續優化“一號響應”機制,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工作方案,按年度發布中國(云南)自貿試驗區營商環境發展報告,發揮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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