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國兩會日前落下帷幕,來自全國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為國家發展、社會穩定、人民幸福建言獻策,其中不乏來自法律界的聲音。全國人大代表江必新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建議緊密結合我國行政法治實踐,在實現類似民法典的行政法典的理想目標前,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則。
江必新表示,行政法包含的內容實在太過廣泛,且變動又極頻繁迅速,短時間內難以集中制定一部法典。在此情況下,為了有效回應法治中國建設對行政法制的需求,同時為未來時機更加成熟時制定行政法典積累經驗、夯實基礎,可以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則。
對此,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楊在明律師認為,從目前的大環境來講,先行制定行政法通則已具備理論條件,但還要結合中國的法治實際情況,盡量做到法律法規的預見性和前瞻性,制定出一部科學合理的行政法通則。
“行政法必須要回應中國的行政法實踐,只有從實踐當中經得起檢驗的法律制度、法律理念,才能更好的推動中國法治進步。”楊在明律師表示,這些年他和律所同事們不斷總結目前行政機關在應訴及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公民立法建議等形式積極參與立法。在他看來,個案是發現立法不足和缺陷的一個重要途徑。
楊在明律師曾組織編寫的《不動產征收與搬遷法(建議稿)》,得到了不少專家學者、法律人士的認可。其中,嚴格程序、先補償后征收、明確權利救濟機制、增設公眾參與權、規劃聽證制度、根據違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區分補償等建議,出現在了2011年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
“制定行政法通則,不僅僅是一個立法技術的問題,更多的是要遵循中國在法治進步當中的一個底層邏輯,即法律的產生從根本上來講是一個各方利益階層的博弈。”楊在明律師表示,在博弈的過程中,只有能夠關照和平衡各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法律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正義,才是一部良法、善法。
“行政法正在向前推進,各方的利益就更容易在法律的約束下達到一種利益均衡,就會使整個社會更加穩定,那么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就會邁出堅實的一步。”楊在明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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