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電子信息制造業創新發展的意見
吉政辦發〔2023〕1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電子信息制造業是國民經濟戰略性、基礎性、先導性產業,也是我省培育工業經濟新動能,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重要力量。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加快塑造發展新優勢,依托我省電子信息制造業產業基礎,進一步搶抓國產化替代新機遇,緊盯智能應用場景新需求,促進電子信息制造業高端化、規模化、融合化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1.支持關鍵技術攻關。采取“揭榜掛帥”機制,解決光電領域急需的重大技術需求。集聚優質創新資源,組織實施核心光電子器件和高端芯片重大科技專項,加快攻克半導體激光雷達、面發射激光器、憶阻器等重要領域“卡脖子”技術;實施一批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提升一批優勢技術和產品研發能力,引領支撐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實施吉林省企業R&D投入引導計劃,對符合條件的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按其研發費用投入增量及存量,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支持。推動電子信息制造業領域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過現有專項資金額度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依托吉林省科技大市場,建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科技成果和技術需求庫,面向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征集一批技術成果轉移目錄,面向企業征集一批技術研發需求目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電子信息制造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對列入省年度科技發展計劃的企校(科研單位)合作研發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技術開發或技術轉讓合同并實施轉化,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合同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
4.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鼓勵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加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關鍵零部件和重點新材料的創新研發投入。對納入《吉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關鍵零部件和重點新材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并符合條件的給予獎勵和保險補償。(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加強企業梯度培育
5.鼓勵企業壯大規模。對年產值(主營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在現有專項資金額度內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6.扶持企業做優做強。對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通過現有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三、加快企業轉型升級
7.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對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超過500萬元,符合條件的給予省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鼓勵各地區加大對技術改造項目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及各市〔州〕政府)
8.實施貼息補助。自2023年起連續3年,對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實施轉型升級類項目的當年新增銀行貸款,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通過現有專項資金給予貼息支持,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9.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扶持“5G+工業互聯網”示范工廠、示范園區建設和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項目建設。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平臺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四、加大投資融資支持
10.強化社會資本支持。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助力產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電子信息制造產業重大項目落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重點企業引進與培育、產業園區及產業集群建設等領域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11.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產品,加大電子信息制造業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通過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方式進行支持。對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按規定在貸款利息、專利評估、專利保險等費用上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管廳、省財政廳)
12.支持企業上市。對符合條件的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吉林省的“騰飛類”企業,在滬、深、京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在境外成功上市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借殼”或“買殼”省外上市公司并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吉林省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吉林證監局)
五、建立人才留引機制
13.支持柔性引才。鼓勵用人單位采取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方式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階段性聘用的域外高層次人才及團隊視同全職在吉工作,符合條件的相應層次人才在吉期間可享受“吉享卡”“吉健卡”服務項目。(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4.賦予園區、企業自主職稱評審權。國家級開發區、產業園區以及區內專業技術人員密集的重點企業、龍頭企業、重點產業項目組等可申請自行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加強人才培養。發揮高校現代產業學院及協作體作用,創新高校與重點企業協作育人機制。按照企業用人需求,采取企業委托等多種方式開展聯合培養和實習實訓,企業提供產業實習實訓基地,由高校統籌使用現有資金對現代產業學院給予必要支持。(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16.創新招商引資模式。通過項目投資、資源共享、投資辦廠、知識產權入股、建立研發中心等多種投資合作形式,與國內外行業領軍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強合作。鼓勵專業招商、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吉商回鄉。發揮吉浙等對口合作優勢,吸引浙江等地重大項目落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17.開展精準靶向招商。編制產業招商地圖,明確重點招商企業名錄,引進電子信息制造業重大產業化項目及配套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結合財力狀況自主出臺招商引資政策,對新引進項目的投資方和引進方,可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獎勵,對投資1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可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
七、強化保障措施
18.加強組織領導。注重部門協同,建立跨部門聯合支持電子信息制造業創新發展工作機制,定期針對產業發展中的問題進行協商;強化省市聯動,建立上下協同的發展體系。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和責任分工,細化具體工作措施,共同促進全省電子信息制造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各市〔州〕政府)
19.成立電子信息制造業產業發展聯盟。組織高校、科研院所、重點企業、咨詢機構等相關單位成立吉林省電子信息制造業產業發展聯盟。整合產業資源,促進產業鏈與創新鏈雙向融通。加強產業對接,創新合作模式,暢通供應鏈,培育產業生態,提升電子信息制造業整體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服務企業月”“企業家日”等活動契機,開展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服務工作。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大科研成果等宣傳推廣。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強企業家的榮譽感、使命感和歸屬感,不斷激發企業家干事創業激情,引導形成社會廣泛關注、共同促進電子信息制造業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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