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精神,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更好發揮科技成果評價作用,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緊密結合,加快推動科技成果在我省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經省政府同意,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促進更多高質量科技成果產出,營造良好的創新生態,促進更多科技成果來我省轉化孵化,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持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為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的評價導向。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評價“指揮棒”作用和價值發現作用,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評價核心,全面準確反映科技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激發創新主體和科技人員積極性,引導我省科技成果高質量供給和更多科技成果轉化孵化。
堅持科學多維的評價體系。健全多維度、分類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科學確定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可轉化和產業化成果等的評價標準,開展多層次差別化評價,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堅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入第三方評價,加快技術市場建設,加快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充分調動各類評價主體積極性,在我省營造科技成果評價的良好創新生態。
堅持尊重科技創新規律。把握科研漸進性和科技成果階段性的特點,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方法,加強中長期評價、后評價和科技成果回溯,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探索創新,推動科技成果價值早發現、早實現,促使更多科技成果在我省實現資本化、產業化。
二、遵循科學的分類和多維度評價標準
(一)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多元價值。根據不同特點和評價目的,有針對性地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科學價值重點評價在新發現、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獨創性貢獻。技術價值重點評價重大技術發明,突出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方面的成效。經濟價值重點評價推廣前景、預期效益、潛在風險等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社會價值重點評價在解決人民健康、國防與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重大瓶頸問題方面的成效。文化價值重點評價在倡導科學家精神、營造創新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影響和貢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二)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機制。基礎研究成果以同行評議為主,鼓勵國內外“小同行”評議,推行代表作制度,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應用研究成果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注重高質量知識產權產出,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樣機性能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把技術交易合同金額、市場估值、市場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點企業應用情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四唯”問題。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等問題。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不得把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為科技成果評價、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和人才計劃評審的參考依據。科學確定個人、團隊和單位在科技成果產出中的貢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四)強化科技成果評價的績效導向。把企業專利戰略布局納入評價范圍,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加大高質量專利轉化應用績效的評價權重,杜絕簡單以申請量、授權量為評價指標。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等高質量科技成果,提高其考核評價權重。(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開展科研項目立項前評估。緊緊圍繞產業發展需求,以獲得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為目標,強化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導向,實施科研項目立項前評估。重點評估項目的產業發展需求度,技術先進性與可行性,預期成效和潛在價值等方面指標。依據評估結果,合理配置財政科技資金,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項目研發,促進高質量科技成果產出。(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構建多主體共同參與的評價體系
(一)建立聯撥聯投導向的評價機制。依托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構建科技成果前期評價平臺,引導相關金融機構、投資企業對科技成果潛在經濟價值、市場估值、發展前景等進行商業化評價,提早介入研發、轉化活動。瞄準國際產業前沿,對科研項目進行前瞻性評價,篩選出一批在關鍵性、共性技術領域實現重大突破,能夠實現產業高端引領發展的,具有重大市場價值的項目,通過“投貸債補”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雄安新區打造雄安國際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在河北·京南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承德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試點一批科技成果評價與科技成果轉化改革舉措,承接北京優質創新資源疏解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二)建設科技成果評價信息服務平臺。加強與國家科技成果項目庫對接,依托省科技成果轉化網“一網八系統”(一網:成果轉化網;八系統:交易信息、評估評價、智能配對、競價報價、交易交割、鑒證登記、數據監管、成果轉化管理系統),建設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的科技成果庫、需求庫、案例庫和評價工具方法庫,根據不同應用需求,制定和發布先進適用技術指導目錄,發布科技成果評價政策、標準規范、方法工具和機構人員等信息,提高評價活動的公信力。(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引導規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制定科技成果評價工作指引,明確機構資質、專業水平等要求,引導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完善相關制度、標準規范及質控體系,形成并推廣科技成果評價指標和方法。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專業化評估機構等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健全利益關聯回避制度,規范市場評價活動。建立第三方評價的監督機制,推進評價誠信體系和制度建設,加強誠信教育,納入科研誠信管理信息系統,對在評價中弄虛作假、協助他人騙取評價、搞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四)加強科技成果評價隊伍建設。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發展,依托我省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建立以技術經理人為主體的評價人員培養機制。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合作,全程參與發明披露、評估、對接談判,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四、完善符合創新規律的評價方法
(一)加強科技成果評價理論和方法研究。按照“四個面向”要求深入推進科研管理改革試點,抓緊建立科技計劃成果后評估制度。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手段,開發信息化評價工具,綜合運用概念驗證、技術預測、創新大賽、知識產權評估以及扶優式評審等方式,推廣標準化評價。探索建立研發轉化類項目研發過程回溯和階段性評估機制,鼓勵項目承擔單位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科研數據歸集,作為科技成果真實性和可靠性驗證。(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建立面向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模型。依據相關標準,結合省科技創新工作實際,基于評價指標類別和特點,圍繞不同領域、不同階段科技成果,建立工作分解結構、質量成本跟蹤、風險要素控制、成熟度檢驗、市場價值測算、資金需求測算、專家定性評價等多維度評價模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完善科技成果獎勵制度。根據《河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制定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規則、提名項目異議處置辦法,強化科技獎勵與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需求、科技發展規劃的緊密結合,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堅持公正性和榮譽性,控制獎勵數量,提升獎勵質量,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定期更新《河北省社會科技獎勵目錄》,嚴格事中事后監管。(牽頭單位:省司法廳、省科技廳)
(四)強化科技成果評價的依法合規監督。指導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建立科技成果評價與轉化行為負面清單,完善盡職免責規范和細則。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有關資產評估管理機制,明確國有無形資產管理的邊界和紅線,細化完善有利于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評估政策,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流程。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人員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職盡責,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依法依規一事一議確定相關人員的決策責任,堅決查處腐敗問題。(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紀委監委機關)
五、暢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渠道
(一)推進科技成果熟化和示范運用。增強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和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基地載體的承接能力,支持園區和孵化器圍繞主導產業創新發展,建設一批中試孵化公共服務平臺,向園區和孵化器推送定制化高質量科技成果,打造先進成熟的科技成果集中承載地。在重大項目和重點任務實施中運用評價結果,發布一批新應用場景目錄,打造一批先進應用場景試點示范工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二)推動科技成果進場交易。在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設立河北產權市場技術資產交易部,研究制定場內技術交易規則,支持其與河北產權市場、中國技術交易所、天津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等機構開展信息交互、成果評價、技術類無形資產轉讓等方面合作,健全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資產評估等定價模式,依法推動技術交易、科技成果、技術合同登記等信息數據互聯互通。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等單位應從源頭上加強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管理與服務,逐步建立完善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推動科技成果信息按規定公開。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成果進場展示交易,通過各類推介、對接、路演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
(三)做強科技成果對接品牌活動。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創新挑戰賽、“百城百園”、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車等對接活動。支持技術轉移機構與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常態化合作,舉辦對接活動,促進國內外重大研發成果及科研能力在我省落地轉化為新產品、新產業、新動能。(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四)推進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探索和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與股權及相關實體資產組合式質押貸款等融資機制,落實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政策,開展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的保證保險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在知識產權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北銀保監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五)開展“投貸債補”改革試點。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與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聯動機制,發揮省科技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引導各類金融資本通過“投貸債補”等多種渠道,優化信用評價模型,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力度,鼓勵石家莊、唐山、保定市等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先行先試,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設立科技支行、科技融資擔保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發行科技企業集合債券,開展對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科技廳牽頭我省科技成果評價改革的組織實施、統籌指導與監督評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協調配合。行業、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業本地區成果評價的指導推動、監督服務工作。
(二)開展改革試點。省科技廳選擇5至10個不同類型單位和科技成果轉化高地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依托評價機構探索簡便實用的制度、規范和流程,形成可操作可復制的做法,適時向全省推廣。
(三)落實主體責任。省科技廳制定科技成果評價工作指引,明確評價機構的資質要求、運行機制、管理規范等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半年內完成本行業本地區有關規章制度的制修訂工作,并報送省科技廳。各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相關科技成果評價標準或管理辦法制修訂任務,并報送省科技廳。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嚴格制度執行,注重社會監督,強化評價活動的學術自律和行業自律,堅決反對“為評而評”、濫用評價結果。省科技廳要牽頭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加強對工作的指導推動,交流各地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對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及時總結推廣、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評價環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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