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近年來,國家引導地方政府深入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成果顯著。其中江蘇省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勇于創新,取得了不俗的成績。5月22日,《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了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無錫市副市長高亞光,請她就深化改革、創建良好營商環境話題分享一些經驗與做法。
近年來,無錫市行政審批效能明顯提高,營商環境得到了極大的優化。“然而改革的腳步永不停歇,為了不斷升級服務,建立優質高效政府,我們在實踐中認真研究分析,發現了目前還存在不足。”高亞光表示,國務院累計推出的適用全國的106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中,有直接取消、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先準入服務四個選項,其中直接取消2項,審批改備案1項,實行告知承諾19項,優化準入服務84項,實際上保留和需要審批占比達79.25%;自貿區證照分離全覆蓋試點共涉及涉企行政事項523項,其中直接取消審批13項,審批改備案8項,實行告知承諾60項,優化準入服務442項,保留審批的事項比例為95.98%。因此,可以看到“直接取消”和“審批改備案”的事項過少,使申請人的“獲得感”不強。
對此,高亞光建議,應對現存企業設立的前置與后置許可事項重新梳理。對梳理出來的清單,依據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要求,按市場、市場主體、社會(行業協會)、政府,分門別類地作出進一步的處置或處置建議,最大限度地走向“照后減證”。
一是該保留的堅決保留。對于涉及國家政治安全的出版業的設立,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特定金融行業、壟斷行業的設立,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險化學品行業、易燃易爆性行業的設立和地鐵等專業復雜性較高的事項,這些許可不但應當保留,還需要掌握在有能力、有專業的專家或相應的層級手中,既不能隨便地“簡”與“減”,也不能無節制地“放”。
二是該削減的堅決削減。對于一些審批權從中央直接下放到縣(市)、區甚至是鄉鎮(街道)一級的,不能為了保留而保留,為了審批而審批,應當一律取消。對于原來需要以月為計量時長的許可事項,如今即時可完成的,應當或取消,或改成備案。
三是該合并的堅決合并。本輪機構改革后,由于部門的合并、重組,許多原來分散在不同部門發放的“定量”許可證歸并到了一個部門,應當予以合并發放。比如市場監管部門頒發了包括但不限于餐飲類營業執照后,就不再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實現“證照合一”。
高亞光特別強調要加強依法保障。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由依法實施部門、國務院主管立法的部門,對涉及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作出“存、改、廢”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針對涉及“改”與“廢”的相關條文,盡快作出依法保障性質的決定;對現實操作中的一些已經作出改變的許可事項(含許可部門),應在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或修法予以確認和保障,或糾偏回歸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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